简介:【摘要】乡镇财政作为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中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乡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还存在与政府权责不相适应的情况,制约了乡镇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应从推动事权财权统一、加强乡镇预算管理、改善乡镇财政服务保障、防范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四个方面着手,不断调整优化乡镇财政运行机制,提升运行效能。
简介:一、黄石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基本情况(一)黄石市财政体制状况1.'双轨'运行。从1994年起,按照分税制的原则,省对黄石市实行新老体制'双轨'运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即老体制按黄石1993年实际上解数21184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上解5%,同时,考虑到黄石财政的实际困难,省财政在分税制过渡时期每年给予黄石定额补贴2000万元,新体制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的统一口径,核定黄石市1994年的税收返还基数为34500.7万元,税收返还为环比,即以上年'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完成数为基数,基数内全额返还,超基数部分按1:0.3返还,达不到基数则相应扣减。2.固定上解基数。1996年省财政厅批复黄石市返还收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