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已经颁布并即将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新刑诉法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辩护制度,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的保护,提高了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并且律师介入时间更提前,诉讼范围更广泛。新刑诉法的颁布与即将实施,必将对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产生深远的影响。一、立法原则与诉讼程序的重大修改,为律师参与刑事提供了更广泛的机遇。l、重申了审判权、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原则,强化了法律监督、制约机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简介:亲属免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基于其特定的亲属身份,依法享有的拒绝承担证明责任的权利,或者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多对亲属免证权作出相关规定,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对刑诉中亲属免证权进行了规定。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是国家进行多种利益权衡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国家对家庭关系维系之重视与刑法的谦抑制品格,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立法至今经过了1996年和2012年两次较大的修订,均未对亲属免讧制度进行明确、规定,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的同时,赋予了被追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被强制出庭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免证特权的色彩,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亲属免证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