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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当前国情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具有合理性,但应当遵循忠实于立法原意、防止自我授权和部门扩权、切近部门实际、加强可操作性、创新办案机制等基本要求。新近修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是一部重要的司法解释,将对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发挥指导和保障作用,其在保障辩护权充分行使、规制强制措施的合理适用等方面都呈现诸多亮点。

  • 标签: 司法解释 理性 强化诉讼监督 优化诉讼职权
  • 简介: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将原《刑法》第338条"重大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与罪名变化相伴的是更为重要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变化。现《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标签: 污染环境 司法解释 《刑法》 犯罪构成要件 有期徒刑 污染事故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盗窃罪的罪状和法定刑,1998年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显然已不合时宜,新的盗窃罪司法解释于2013年4月4日出台并生效实施。新司法解释坚守刑事法治的正义立场,持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了一般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数额,降低了盗窃医院病人财物等八种情形的入罪数额,界定了特殊盗窃行为的成立条件,盗窃行为样态界定清晰,定罪量刑实务操作便捷,热点争议问题积极回应。不过,新规对盗窃数额的调整也可能危及公众对法安定性的信赖,对重要术语的释义还显抽象,对盗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问题未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相衔接。

  • 标签: 盗窃罪 司法解释 宽严相济 法定
  • 简介:以北京“秦火火”、“立二拆四”、上海傅学胜等人网络造谣案为标志,全国各地掀起了打击网络造谣的专项行动。适逢其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这个总共十条的司法解释

  • 标签: 信息网络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专项行动
  • 简介:司法解释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一直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重视,其研究也El臻成熟和系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于司法解释地位已经达成普遍的共识。相反,关于司法解释地位和作用的说法,关于司法解释能否成为行政法的渊源问题,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法院的司法解释为出发点加以剖析,并引入国外法院行政法类司法解释制度中有益部分为我所用,对我国行政法类司法解释制度的设计和完善有所裨益。

  • 标签: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在认定“多次盗窃”中的每次盗窃行为时,应将已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盗窃行为均计算在内,以更有利于打击盗窃犯罪。应通过审查行为人所携带的器械与盗窃行为、盗窃目标是否存在关联来判断盗窃行为人所携带的器械是否为“凶器”,如不存在关联即可认定为“凶器”,反之则只能认定为犯罪工具。“随身携带的财物”应理解为贴身的可携带的财物或者在近身范围内可支配、可掌控的可携带的财物,其中对近身财物的支配和掌控是指客观上可支配和可掌控而不要求实际支配和掌控。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等特殊盗窃行为存在未遂的形态,但存在未遂形态并不等于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标签: 盗窃罪 多次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 未遂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予以规定,是修法的一大亮点,也是对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起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解释的宗旨是立足实际,确保解释符合立法精神,同时吸收少年法庭成熟的工作经验,有效解决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细化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对未成年被告人、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诉讼程序 审判实践 司法解释 修改完善
  • 简介:探究刑事政策与规范刑法之间关系的历史发展与自身逻辑,需要将刑事政策作为规范刑法外的顶层设计,并将规范刑法视为刑事政策外的微观治理看待。随着当代社会日益成为风险社会,作为规范刑法最活跃部分的刑法司法解释日益成为规范刑法工具理性延伸的领域,刑事政策需要能动发挥目的理性,化解体系性困境。刑事政策进入社会治理的微观路径日益依赖占据主要比例的刑法司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具有联系刑法立法与司法适用的位阶特质、扬弃立法解释与个案解释的属性特质、完善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化的结构特质,将在刑事政策与规范刑法之间发挥现实的实践纽带作用。

  • 标签: 刑事政策 刑法解释 司法解释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6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29日起施行。

  • 标签: 司法解释 检察委员会 文件目录 检察工作 刑事诉讼法 刑期计算
  • 简介:法官自由裁量权往往会屈从于地方权力的要求,司法实践一直有扩张适用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冲动,加之法官素质的区域差异,还未形成理念一致的法律共同体,会加剧同案不同判的司法割据状态,有违公平正义。所以,希翼通过法官解释限制非法经营罪的路径不可取。以城市违法建设出售行为为例,深度解读历年相关司法解释,总结并尊重司法解释在长期演进历程中形成的审慎传统,不允许法官解释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统一交由司法解释做出解释,有利于司法统一和司法独立。

  • 标签: 非法经营罪 兜底条款 司法解释 法官解释
  • 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4月25日由最髙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月4日

  • 标签: 司法解释 检察委员会 日至 文件目录 案件定性 对外贸易法
  • 简介:我国立法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应指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作为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合同。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可以看出,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无权处分效力的处理并不一致,不存在明朗的无权处分效力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民法体系和谐等角度来看,“债权合同效力待定说”与“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均存在不足。应根据缔约时第三人的主观状态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第三人恶意时,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善意时,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如此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符合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目的,实现了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护,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和谐。

  • 标签: 无权处分行为 处分权 物权变动模式 第三人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8日起施行。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文件 性质 审判委员会 会议通
  • 简介:对会计账簿查阅权问题的讨论与争议由来已久,伴随着《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该问题的讨论又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以此为背景,本文选取了2005年至2012年间156件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裁判文书,对会计账簿查阅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考量。会计账簿查阅权扩展至会计凭证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必然结果,但该权利的赋予要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平衡。

  • 标签: 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查阅权考量 完善建议
  • 简介:我国刑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立法模式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刑事与行政交叉的案件,这类交叉案件涉及到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区分,行政违法性向刑事违法性的转化。在刑行交叉案件的犯罪认定中应当贯彻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刑法与行政法对同一行为的处罚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评价,并非重复评价。当某种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事实予以认定后就不能重复对该行政违法在其他犯罪认定中予以使用。

  • 标签: 禁止重复评价 刑行交叉案件 非法行医罪
  • 简介:<正>本刊讯最高人民法院9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这部于9月30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全文共计六条,主要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入罪标准,从重和加重处罚情节,同时构成数罪如何处理以及"虚假恐怖信息"范围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就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该司

  • 标签: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编造恐怖信息 刑事案件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传播已不限于交互式传播,非交互式传播行为及造成的纠纷已逐渐出现。根据《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未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虽对"信息网络"作了扩张性解释,但"网络传播行为"仍未含有"非交互式"特征。笔者认为,应当设定一个更为广义的传播权来涵盖、控制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

  • 标签: 非交互式网络传播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均有规定欠款利息偿付义务的条款。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第3款规定,卖方要求买方赔偿其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法院可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公约第7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拖欠任何金额,另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对这些款额收取利息,且该利息不适用公约的免责条款。我国是公约成员国,我国法院审理的很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都应直接适用公约,如有公约的立法空缺未涉及的问题,应根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的准据法来解决。上述案件如涉及利息偿付问题,仅凭公约第78条无法确定计算利息的利率,需要进一步寻找准据法来确定利率。如果准据法为中国法,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是我国买卖合同领域唯一关于欠款利息偿付的规定,因此该条是我国填补公约第78条立法空缺的法律条文。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与公约第78条相比,买卖合同解释第24务关于利息的规定存在单向性、惩罚性和不可免责性几个特点,在国际贸易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给确定利息偿付义务时的法律适用造成一定障碍。

  • 标签: 欠款利息 资金成本 公约第78条 损害赔偿 基准利率 免责
  • 简介:房价的日益攀升,把越来越多的人们卷入“房产约定”的纷争中。夫妻之间约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婚后归对方个人所有”的法律性质在学术界争议很大,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将其定性为赠与,这不仅没有平息争议,反而激起社会各界更大范围的广泛讨论。本文指出,将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后归对方所有,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的范围,应适用《婚姻法》第19条之规定;协议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撤销。

  • 标签: 婚前财产 协议 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