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问邹某以个人独资申请设立劳务派遣公司.于2013年7月取得了预先核准的联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邹某聘请韩某、郭某为工作人员并以公司的名义与其签定了劳动合同,与出租方签定了房屋租赁协议。申请行政许可时,劳动行政部门以实收资本不足200万元为由做出了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司登记程序暂告终止。邹某为了不影响到手的业务,于9月份与某矿业公司签定了派遣协议,并实际派遣劳动者60人。劳动行政部门在对劳务派遣进行专项摸底调查中发现,邹某属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为,某矿业公司随即也做出了不予支付邹某当月管理费3000元的决定。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与分析硫糖铝、法莫替丁联合应用于急性胃炎患者治疗活动中的疗效以及可行性。方法选择2013年6月~2014年6月来我院接受治疗急性胃炎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即观察组与对照组。对观察组患者给予硫糖铝+法莫替丁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而对对照组患者给予单纯法莫替丁药物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以观察两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以及各项指标情况。结果对两组患者给予不同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6.7%,而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为80.0%,并且观察组患者的临床各项指标情况优于对照组患者的临床各项指标情况,由此可以看出,两组患者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通过本研究结果得知,观察组患者在硫糖铝+法莫替丁治疗方案背景下,其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并且观察组患者的临各项指标情况优于对照组患者的临床各项指标情况,由此可见,硫糖铝+法莫替丁治疗方案值得在相关临床活动中应用与推广,从而为广大患者带来福音。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奥硝唑联合法莫替丁治疗老年慢性胃炎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1月~2014年2月我科收治的120例老年慢性胃炎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采用法莫替丁治疗,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奥硝唑进行治疗,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效果及药物不良反应。结果观察组治疗有效率为96.67%明显高于对照组85.00%治疗有效率,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3.33%明显低于对照组13.33%发生率,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奥硝唑联合法莫替丁治疗老年慢性胃炎可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发生,具有显著的临床治疗效果,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