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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圣经》中潜藏着对商事活动的鼓励态度,在买卖、度量衡、契约、债、借贷、放债取利等一系列规定中,《圣经》体现了商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仁爱的基本准则,从而对后世的价值体系、商业规则,对民商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 标签: 圣经 商事立法
  • 简介:清末的商事立法是清末法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从形式、体例到内容都具有创新性,符合中国法制近代化的需要.清末的商事立法具有盲目照搬西方立法成果、脱离具体国情、应急等不足,并未发挥实际效用,但这些立法成果是此后中国商事立法的基础,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历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商事立法 中国法制 法制改革 略论 清末 国情
  • 简介:<正>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全盛时代。唐代在经济立法方面也在前代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完备。本文拟就唐代商事立法方面,作一些探究。唐代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规定市场的活跃程度取决于商业经济的发展。唐代市场非常活跃,为了保证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唐王朝注意市场的管理,并在立法上加以控制。唐代关于市场管理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 标签: 商业活动 封建社会 州县 官府 唐代 商事立法
  • 简介:认为《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是我国商事立法的理想模式,我国应选择《商事通则》与单行商事法律相结合的商事立法模式,我国现行商事立法采用的就是单行商事法律的模式

  • 标签: 中国商事 商事立法 商事通则
  • 简介:企业的法律本质在于其商事主体性。我国应将企业组织法和企业发展法分列立法的模式。在基本商事立法中不应规定企业的概念;企业法律形态划分标准的构成要素不应是唯一的.而应是多元和可变的,只要立法标准所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能确保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及各企业市场竞争中平等的法律地位,并能涵盖所有的企业形式,就是可取的;坚持企业形态法定化原则的同时应当顾及企业组织形式体系的开放性;对于企业集团、关联企业.应在公司法中予以规范。

  • 标签: 企业立法模式 商事立法模式 企业法律形态 企业组织体系
  • 简介:目前我国在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有很多选择.但不管是"民商合一"还是和分立,或者制定一种之类的共通性规则都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制定和完善我国现有的商事特别法体系.

  • 标签: 商事立法模式 中国 法律规范 《民法》 商事活动
  • 简介:在全球化背景下,现代商法的国际性本质以及现代市场交易的特征决定了"商事通则"的构建必须具有国际化的思路.我们应以开放的心态打造"商事通则"的理性架构;以内外一体化的模式设计"商事通则"的具体制度;以商事救济制度的自裁性和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彰显"商事通则"的国际化.

  • 标签: 全球化 现代商人法 商事救济
  • 简介:<正>一、我国商事立法现状我国现行商事立法主要由《民法通则》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各类单行商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给予宽泛指导,各单行商事法律对各类商事法律关系作出具体安排。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间经济贸易往来逐渐频繁,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且弊端日益显露。(一)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存在诸多立法空白我国商事立法体系不完善是由现行商事立法模式决定的,立法模式的局限性导致商事立法在诸多领域出现空白。众所周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所追求的价值为

  • 标签: 商事立法 商事法律 商事通则 民法通则 财产关系 《票据法》
  • 简介:我国当前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下如何进行商事行为立法是一个颇为复杂的命题,它意味着首先要保证民法典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要将民法典中关于法律行为的抽象性、原则性规定贯穿始终;同时,它还意味着要考虑到商事行为的特殊性,不能一味的将民事行为的各项要素和法律标准强加于商事行为之上,限制商事行为的出现和发展演进。即民法总则中关于法律行为部分的规定必须以

  • 标签: 商事行为 民事行为 民商合一 原则性规定 民事立法 司法实践经验
  •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商事登记制度方面进行不断改革,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行法律法规仍过于分散,容易造成实践中的适用困难。因此,应该制定一部统一的商事登记法律,以效率与安全为价值取向,主要包含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并完善登记相关的具体制度:豁免微小规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义务、强化信用监管。

  • 标签: 商事登记 改革 统一立法
  • 简介:<正>一、制定一般性规则的必要性我国现阶段已经陆续制定了不少调整商事关系的单行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定位以后,我国商事立法步伐加快,企业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

  • 标签: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 商行为 票据法 商事关系 单行法规
  • 简介:清末以来的法制现代化趋势,使民商事法律成为政府立法清单上的重要任务。成立于1928年的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在胡汉民主持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民法典的立法;到1935年,商事立法亦告完竣。民商事立法既借鉴了西方的成功经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中国的传统与现实,体现出鲜明的社会本位倾向。但是,民商事法律形式上的先进性与其时落后的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强烈的排斥反应,未能发挥理想中的实效,给近代立法留下了缺憾。

  • 标签: 南京国民政府 立法院 民商事立法
  • 简介:商法的独立性根源于其所调整的商事关系的独立性。商事关系的立法界定,应当坚持主观主义标准,以商人作为确认商事关系的核心与基础地位。商事关系在规范对象、价值追求、调整方法等诸多方面均区别与民事关系。与制定《商法通则》的路径相比,“民商合一”系我国商事立法的务实选择。

  • 标签: 商事关系 主观主义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 简介:商事登记又可称为商业登记,商事登记法系规定一般商事登记之法律,可分为形式意义之商事登记法与实质意义之商事登记法.前者属于狭义的商事登记法;后者属于广义的商事登记法.如果从广义角度看,我国已建立起数目繁多的商事登记具体法律制度,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亦将成为增强我国商事主体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桎梏.

  • 标签: 商事登记 商事登记立法 完善
  • 简介:摘要对于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我们应当立足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实际,以一种务实的态度指导商事立法的实践。目前共有四种商事立法模式可供我们选择,但是对这四种商事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商事通则》,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是最优选择也是当务之急。

  • 标签: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商法典 商事通则
  •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际商事在线仲裁因其高效性和经济性的特点而备受关注。在线仲裁在我国面临着在线仲裁协议效力确认和在线仲裁地确认的困境。立法机构在修订仲裁法时可将在线仲裁形式明文列入《仲裁法》,扩大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范围、增加在线仲裁地确认方式,为日后发展完善我国国际商事在线仲裁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 标签: 国际商事在线仲裁;在线仲裁协议;在线仲裁地;立法建议
  • 简介:商事登记作为商事信用的表征,在商事活动的开展以及商主体立法中所处地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现状来看,作为商事登记两个组成部分,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商事营业资格登记却存在定性不明、混淆不清、操作不统一的情形。学者对其的讨论也大多集中在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等实践性问题上,针对商事主体资格的定位以及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分析略显不足。因此有必要从我国商事资格登记流程的法律分析入手,找到现存立法模式症结之所在,通过从准统一到分离主义立法模式的构建和登记行为公私法性质的解构还原商事登记立法模式的应然形态。

  • 标签: 商事登记 商事主体资格 商事营业资格 立法模式 重构 性质解构
  • 简介:<正>一、中国商事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一)当今世界商事立法的现实与趋势从当今世界商事立法的现实与趋势来看,主要是民商分立,而不是民商合一。就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实行民商分立的。在欧洲二十多个主要资

  • 标签: 商事立法 民商分立 商法体系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商事关系
  • 简介:在国际民事诉讼领域,各国障碍立法的产生主要源于对美国单方面域外证据开示的对抗。美国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所规定的证据开示极为广泛。同时,美国法院还经常单方面地获取域外证据。美国法院的这种做法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很多国家认为美国证据开示制度是对本国司法主权的侵犯。在早期,许多国家对美国的证据开示命令只要采取外交抗议的方式。其后,一些国家为了对抗单方面的美国域外证据开示,纷纷制定障碍立法,禁止或限制在特定领域向美国法院提供证据。而美国法院为了缓和与其他国家的冲突,也先后采取了礼让分析、平衡原则、善意原则等来减少与其他国家的冲突。研究其他国家的障碍立法也可以得出一些对我国有益的启示。

  • 标签: 证据开示 域外取证 障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