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核心的当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备受批评,改革势在必行。对当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调适与改革,应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框架下,通过适当修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直接或间接缩减知识产权的实质性权益内涵,进行“限权”;同时,超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资源授予知识产权,进行“扩权”;然后“以民主抑强权”,实现国际知识产权立法程序的民主化和主权化,将上述内容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框架,对当下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定的调适和改革,建构知识私权与公共利益相对平衡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
简介:这篇论文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关于知识产权的多边条约产生之前;第二阶段的标志则是《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及《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第三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规则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并最终导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产生(以下称为"TRIPS协议")。目前我们正处于第四阶段,它受到一系列挑战的影响,包括发展中国家对重要药品申请专利及与互联网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该阶段可称为典型性变化阶段。本文将重点放在第三和第四阶段,即知识产权保护融入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以下称为"WTO")的问题及其在WTO以外的国际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