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农村宅基地及其上农房确权登记( 以下简称 “ 农 村房地一体登记”),是国家推出的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产权归属、维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力支撑。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基于此, 本文 梳理了当前确权登记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应满足的要求,并针对亟需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
简介:摘要: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 20 〕 84 号, 以下简称 84 号文 )后,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入到最后冲刺的关键时刻。为积极响应自然资源部 84 号文 件精神,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全国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都在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解决。本文对此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简介:[摘 要 ]不动产用途是不动产价值的核心影响因素之一,也是不动产转让税费计算重要依据,因而不动产用途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乎不动产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在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务中,经常遇到房屋规划用途和土地批准用途不一致问题,为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不动产用途登记困惑,应做好不动产用途分类标准衔接工作。
简介:摘要:宅基地因其承载着农民的生活居住、风险保障、归属承继、支持生产、情感寄托及资本化等多重功能对于中国农民具有非凡意义 [1]。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其中一部分农民在城市安家后遗留下大量闲置的宅基地与农房。受现行宅基地制度的制约和“落叶归根”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宅基地与农房难以实现公开合法合理的流动,成为了沉睡的资源。同时,随着农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宅基地作为农民帮助维持生计的社会保障功能在不断弱化,而其作为农民重要不动产的经济价值在不断凸显。 2018年,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农村大量闲置、浪费宅基地这一沉睡资源,提出要探索其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要求推进“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此举的目的在于通过显化宅基地及农房的财产价值进一步促进宅基地的合法合理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