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将轮流抚养明确规定为一种抚养方式,理论上讲有助于引导司法实践解决抚养纠纷。自施行以来,鲜有文章对其适用现状进行考察,其实效如何并无考证。本文通过对轮流抚养适用现状的实证分析,旨在探究轮流抚养适用中与法不符的原因和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周延之处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期实现轮流抚养制度对子女抚养方案的有益补充之效。
简介:律师同志:去年我与王新做生意时,王新欠我8万多元的货款,一切证据齐全,但他就是赖着不还。请问,我能否通过法院以最快的手段追回欠款? 读者:张亮张亮同志: 1991年4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督促程序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凡是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案件,只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开庭审理,而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法定15日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与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你与王新之间的债务纠纷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就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无须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成立,将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向王新发出支付令,限其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给付欠你的贷款。如果王新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也不给付贷款,你就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王新的财产,以偿还贷款。
简介:<正>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还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不变。但是父母离婚的现实,变更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形式,子女只能随父母一方生活,这直接关系到子女的权益。所以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除了婚姻法作了具体规定外,其他不足之处还作了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婚姻法规定,以哺乳期为分界线,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