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军政部设有两个日俘收容,第一收容在西安、第二收容在贵州镇远。在镇远的这个又称“和平村”。和平村,位于镇远县卫城和平街南侧,五云山脚下,是一组四周用高大石墙垒砌圈围的建筑群。建筑面积2382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985平方米。整体建筑坐南向北,背靠五云山,前临公路。从北向南依次建有拱券大门、米库哨兵室、哑子室平房;一楼一底的办公楼。办公楼为七间砖木结构、底层明间为通道,与正门相对,楼房里设有办公室、会客室、职员

  • 标签: 收容所 王阳明 国民政府 抗日战争时期 办公楼 工作委员会
  • 简介:五月,草长莺飞,都市随温度点滴地喧嚣起来,你是否也跟着渐快的夏日节奏紧绷了神经?放松点,你需要一张更舒适的床,一些更柔更软的帷幔垂帘来包裹你的空间,几尺轻罗软帐,几层淡色花巾,给你的居室换件清爽的衣裳。

  • 标签: 初夏 居室空间 装饰效果 织物 色彩 图案
  • 简介:当前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在执行收容遣送工作中,依据地方性的法规扩大了原国务院规定的收容遣送对象范围。这种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现象不符合我国法制统一的原则,因此,不仅应该对上位法进行修改、完善,而且应该提高法律层次,以保证执法工作顺应新形势,使法律发挥应有功能。

  • 标签: 收容遣送 对象 范围 立法
  • 简介:在新时期,一般化的帮教难以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增长的趋势,以往青少年管教的形式-工读班,工读学校或因于法夫据被取消或因受制于资金,体制等问题难以生存发展,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建立看护教育与收容教养相结合的青少年帮教制度。

  • 标签: 看护教育 收容教养 监护 青少年犯罪 教养所
  • 简介:收容审查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由于目前收审立法不健全,对收审的对象、范围、条件等缺乏具体、明的规定。给收审执法活动造成一定的困难。收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扩大收审对象和范围。从笔者接触到的收审工作的实践看,收审对象大多数是居住在本区的,而这些人都有真实的姓名、住址,违法犯罪事实基本清楚,又在本区作案。公安机关

  • 标签: 收容审查 公安机关 收审 行政强制措施 执法主体 主要表现
  • 简介:<正>收容审查,是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将某些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又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需要收容查清罪行的人,送劳动教养场所专门编队进行审查的行政措施。实践证明,这项措施是我国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标签: 收容审查 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 违法犯罪行为 劳动教养 刑事诉讼法
  • 简介:对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处罚的犯罪少年,必要时由政府收窬教养,这是我国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收容教养这一措施,对于遏制少年犯罪,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收容教育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收容教养标准不一、任意性现象突出等等。

  • 标签: 收容教养 犯罪少年 性质 刑事司法制度 少年犯罪 教育挽救
  • 简介:名人的事无小事。钟南山院士手提电脑被飞车党抢走仅十天就失而复得,广州公安在此事上表现出了的高度责任心和效率与我一贯的经验并不相符。作为一个生活在广州多年的人,见多了周围的同事、朋友被偷被抢,但几乎没见过失去的财物被找回来。大约钟院士也感到意外,继而惊喜,人一高兴说话难免多一些,他对广州的治安发表了一番高见,认为广州治安状况差和目前没有有效管理无业游民直接相关:"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他很怀念业已废除的收容制度,"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

  • 标签: 贪污受贿罪 收容 死刑 废除 广州 制度
  • 简介:收容审查应尽快纳入刑事诉讼法体系,使之成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而不再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理由如下:首先,收容审查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弊病较大。第一,收容审查作为行政强制措施,不利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由于收容审查的立法不完善,目前收容审查仅有国务院的原则规定和公安部的一些规范性解释,而没有象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那样规定的明确具体,不好操作。第二,容易助长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不破不

  • 标签: 收容审查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 简介:<正>《法学杂志》1992年第5期发表的的《收容审查措施不宜列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下简称《不宜》)一文,对收容审查措施提出了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同的看法。这种探讨精神令人钦佩,但其意见则不敢苟同。一、收容审查措施的性质问题。《不宜》一文解释这个措施的概念说:“它是对那些在刑事拘留时限内无法查清主要罪行和取得必要证据的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性行政审查措施。”文中接着又说:“收容审查,实质上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公安机关针对流窜犯罪案件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这种措施适用的对象是

  • 标签: 收容审查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公安机关 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法
  • 简介:本文对收容遣送制度、流浪救助制度建立的价值目标及手段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流浪救助制度在立法目的、救助手段、权利倾向、政府责任承担上的优化,进一步指出现行流浪救助制度的新问题,并指出流浪救助制度发展的方向。期待流浪救助制度能不断优化。从而使流浪救助制度价值目标实现逐步走向完善。

  • 标签: 收容遣送制度 流浪救助制度 优化分析
  • 简介: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在保障公民流动自由的政治权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通过对这些可能性问题的分析,文章从建立流动人口就业和公安机关掌握治安信息的人口流动规模引导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安工作方面的立法,适时转变治安管理思路和调整警务运行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治安管理对策。

  • 标签: 收容遣送 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 对策
  • 简介:当前,我处所肩负的主要任务是对流窜犯罪分子进行收容审查,根据国发字[1994]56号文件规定,收容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一个前提,四种对象”,即在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有多次作案嫌疑的人;有结伙作案嫌疑的人。长期工作实践证明,收容审查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非常有效的手段,必须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以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 标签: 收容审查 余罪 流窜犯罪 打击犯罪 犯罪分子 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