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它将是一个历史过程,必须全力以赴。历届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1982年以来,中央共颁布了关于“三农”问题的8个一号文件。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为此,特编发此组文章,从法治角度探讨新农村建设问题,内容涉及农民的政治权利、村民自治、村委会职能、义务教育和农地承包经营权,以期引起学界关注。
简介:作为社会身份和政治资格的人权在儒家“孔仁孟义”的思想体系中被表达为“內圣外王”之道,其在“修齐治平”的实现程序之中又以“公私之辨”和“义利之辨”标志出政治伦理原则和“以德限权”的社会治理特色。儒家以“公权利”揭示人的自然权利,以其公平性和自然性引申为人的道德权利;再以道德权利为基础推演出人的政治权利,而“私权力”则仅为政治权利的异化形式,其极端化的结果就是“以权谋私”,后者因其“侵害公权利”的实质。儒家的人提倡以“道德权利”加以限制,故称为“德治”。儒家的道德权利与政治权利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的思想和制度传统,而且其思想特色通过“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三个代表”和“三为”等原则亦被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政事业之中。
简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国际人权标准。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侧重规定个人在公共生活方面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为每一个独立、平等、健全的人类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自由的指南。本文介绍了该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内涵、人权价值理念,以及主要权利所涵盖的内容和国际社会对公约的签署与批准情况。本文还梳理了中国政府签署、加入该公约的进程,从宪法法理的层面对促进我国尽快批准该公约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