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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注重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形成共担风险、合作共赢的融合治理结构,以达到公共服务供给的目标。由于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隐含着“双重代理”问题,社会资本政府部门存在目标冲突,实际运行中产生的风险问题需要通过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应构建多元主体的监督体系,建立独立专业的PPP监管机构,完善事前评估与合同管理,注重信息沟通与平等协商,在信用管理的基础上发挥声誉机制的作用,培育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PPP项目绩效评价。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风险 监管
  • 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国的大力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成势如破竹的趋势,但在合作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的显现。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期内的风险优化分配是否到位,是否真正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创新和公平竞争,是否达到增加公共供给、促进结构调整、惠民生的目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项目给民众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是整个公共服务领域整体发展的最后效果关键因素之一,本文立足于PPP合作模式下政府的职责,从体制、政府职能、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管理、风险监管、有效路径等几个方面来阐述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应该担当的社会法律职责。

  • 标签: 政府 PPP模式 风险管理 社会资本 有效路径
  • 简介: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落实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 标签: 政府报告 资本合作 社会 政府工作报告 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
  • 简介:摘要: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是指为PPP项目建造、运营维护且提供资本的一方,常见的社会资本方包括:私营或民营企业、平台公司、第三方机构投资人(包括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PPP项目的合作方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其中:Public表示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合作机构,Private表示社会资本、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Partnership表示合作关系。《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准则)对PPP项目资产的范围、确认、计量进行了规定,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 标签: 政府会计准则 PPP项目
  • 简介:近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工作,提升我国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主要内容:

  • 标签: 公共服务 资本合作 社会 政府 国家 财政部门
  • 简介:摘要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是目前各国基础设施建设常用的做法,成为会计理论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由于PPP项目会计既涉及到公共部门会计,又涉及到私营部门会计,目前在我国还缺乏公认的会计规范,在国际上也存在争议。本文首先对PPP的内涵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基础设施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制会计和政府统计处理的建议。

  • 标签: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政府 会计
  • 简介:一、PPP投资模式背景内涵去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明确要求把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作为推进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的重点政策措施。

  • 标签: 资本合作 投资模式 PPP 投融资机制 创新重点 社会投资
  • 简介:摘要PPP模式的引入推广应用,要求政府处理好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项目运作模式,由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中的直接“经营者”,转变为“监管者”合作者”,尽可能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需求,从而涉及了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权利、义务关系的重新划分。但是,我国还没有针对PPP的专门立法,在实务中仅选择适用现行的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然而这些法规中对PPP项目的相关规定并不一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PPP项目的规章、办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这些法规冲突和政策争议经常令地方政府社会资本供应方不知所措。因此有必要对PPP模式下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法律规制问题做出论述。

  • 标签: PPP模式 社会资本 特许经营
  • 简介:摘要 : PPP 风险防范机制直接关系到政府社会资本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特别是合作项目协议作为政府合作社会资本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法律性质决定了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是,关于 PPP 协议的法律性质,仍存在争议。为此,本文件将确定合作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作为切入点,并阐明政府社会资本之间的法律关系。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风险防范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供给质量效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PPP模式积极作用,落实好“六稳”工作要求.

  • 标签: 社会力量 地方政府 资本合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公共服务供给 计划单列市
  • 简介:摘要PPP风险防范机制直接关系到政府社会资本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特别是合作项目协议作为政府合作社会资本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法律性质决定了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但是,关于PPP协议的法律性质,仍存在争议。为此,本文件将确定合作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作为切入点,并阐明政府社会资本之间的法律关系。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风险防范
  • 简介:经过PPP项目的磨炼与考验,中国企业将会实现建造业运营化、制造业服务化转型,进而形成新的国际竞争力。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政府社会携手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治理创新。欧美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BOT(建造—运营—移交)模式,引入私人资本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由消费者支付费用,解决政府资金短缺问题;另一种是PFI(私人融资计划)模式,政府招标私人资本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

  • 标签: 政府与社会 合作模式 社会资本 治理创新 基础设施建设 制造业服务化
  • 简介:摘要:

  • 标签:
  • 简介:摘要在过去十到二十年时间里,在投资人的角度看,尽管地方政府也经常存在违约,投资人也常有违约等现象,导致需进一步落实违约处理机制。本文从PPP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违约视情况的严重性根据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处理。特别是基于不同事由导致的合同终止,在终止后的处理上有所不同。一般来讲,通常会涉及回购回购补偿两方面的事项,提出只有在项目磋商和谈判阶段就开始规范运作,亲兄弟明算账,一切按市场规则来,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双方约定的违约处理机制执行,避免管理缺位。

  • 标签: PPP项目 违约处理 机制 初探
  • 简介:摘要 : 目前 , 在社会资本合作推广标准化的实践中 , 社会资本支付绩效的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已被政府部分社会资本广泛接受 , 但远远不能满足 " 全覆盖 , 多层次管理要求。在社会资本合作将提供一个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系统范式。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绩效指标 绩效管理框架体系
  • 简介:摘要:杭州创新推广应用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坚持制度建设先行,创新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努力打造落实国家重大创新举措的杭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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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增长点。方法根据卫生事业统筹发展选择合作项目,依据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合作指导意见确定合作项目的途径。结果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质量效率。结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项目投资,有利于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增长点。

  • 标签: 公共卫生领域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模式
  • 简介: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把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减轻了财政压力,提高了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又为私人投资者相关金融机构带来了稳定的收益。法国的PPP项目起步虽然晚,但基于其在特许经营方面的独特传统优势,无论在项目金额还是数量上都居于欧洲领先地位。法国政府对PPP项目的强力支持,对合同过程严格管控以及协同考虑项目的长短期优势,这些措施都成为了PPP模式成功的重要基础。本文分析了法国PPP项目的发展、现状特点,以期对我国发展PPP项目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

  • 标签: 法国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借鉴
  • 简介:摘要目前,在社会资本合作推广标准化的实践中,社会资本支付绩效的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已被政府部分社会资本广泛接受,但远远不能满足"全覆盖,多层次管理要求。在社会资本合作将提供一个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系统范式。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绩效指标 绩效管理框架体系
  • 简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囿于“双阶理论”传统的民/行二分合同理论,实践中出现民/行混搭、自相矛盾等困境。为此,有必要跳出“双阶理论”民/行框架,将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认定为独立于行政合同民商事合同的第三类合同。未来制定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法时可考虑融合民事行政元素,将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权交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一体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争端解决机制。

  • 标签: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合同性质 第三类合同 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