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5年3月4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给予了突破性的规定,即抛弃了长期占据主流地位的'基本相适应说'而提倡'必需说',并且在防卫过当的认定步骤上先判断结果归责,再单独评价行为限度,不仅在本体论的构建上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在方法论的革新上也取得进步。由此,可以建构出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和判定方法。但具体到家庭暴力的不同情境中,保证人地位等法规范要素会对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作出调整,使得'必需说'的内涵发生相应的变化,于是在一般原则之下还需有针对具体情形的特别规则。追根溯源,防卫限度论背后的立场即正当防卫教义学的前提值得反思:法益衡量原理在教义学上值得批判,而法的确证原则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从正当防卫作为权利的本质属性出发,应定位为权利保护原则和法秩序统一原则。
简介:作为法律概念的学术自由有不确定的特征,对学术自由是谁的自由和学术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一直充满争议。在学术自由规范内涵的争议背后是对其正当基础认识的分歧,对为什么要保障学术自由的认识会直接影响我们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手段的选择。学术自由正当基础的多元性决定了学术自由的主张者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学者和学生,也包括作为集体的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学术自由不同于言论自由,二者有着不同的正当性基础,服务于不同目的。学术自由的正当性一是促进知识增长和社会进步,二是具有宪法价值,三是具有道德责任。学术自由需要宪法保障。我国学术自由面临去行政化困境、司法救济缺失和专业社会团体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