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命权是公民的最高权利,国家必须给予最严格的保护,只有在公民实施了最严重罪行且无法对其教育改善的情况下国家出于无奈,才能被迫对其执行死刑。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罪犯都是可以教育改善的,只有极个别罪犯是无法教育改善的。罪犯是否“可以教育改善”并不是无法预测和测量的,完全可以根据罪犯的罪前、罪中、罪后的个人具体情况对其做出是否可以教育改善的预测和判断,当然,真正得出肯定的结论需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进行长时间的考察后才行。
简介:第一章再过一个星期,我就可以出狱了。2009年,我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入狱,算算,到今天已经整整十八年了。十八年是个什么概念?这么说吧,如果有来世,我在当年被执行了死刑,那么现在,我就在世界上另一个家庭重新长大成人了。可事实是,我没死,并且活到了重归社会的这一天。重归社会,哦,这值得高兴吗?也许吧。只是,真的有这个必要吗?其实,在进来的那一天,我就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像法官宣判的那样,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事实是我没罪,但这并不妨碍我赎罪。
简介: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一个坏蛋终于被糊涂大侦探抓获!从此童话镇成了好人的世界,天下太平喽!警察们在警察局开庆功会,拿啤酒当洗澡水到处泼。这时电话铃响了,醉醺醺的局长接电话:“喂?这里是警、警、警察、察、察……”“我就知道你们在胡闹!”电话中响起市长的声音,“我有一个重要的通知,你们大家听好!”
简介:主要有规定了一种、两种、多种和没有规定具体死刑适用情节的四种死刑适用情况,可规定对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犯罪,我们应该从死刑政策上、死刑罪名设置上、死刑适用上等方面来严格死刑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