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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地震是对人类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天旱人们可以实施人工降雨,雨涝人们可以修堤、筑坝,变害为利。而对地震则不然,目前还难于预测,而且震后在我国也尚无一套救灾的有效措施。我国是一个地震灾害较多的国家,而且目前正处在第五个地震活跃期。

  • 标签: 地震灾害 法定保险 自然灾害 人工降雨
  • 简介:由于保险合同的格式化形式,保险人往往相对投保人处于优势地位,可以通过事先拟好的保险合同条款将自身利益凌驾于投保人之上。于是为了切实保护投保人的权益,我国在保险法上给予了投保人任意解除权,而对于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保险人当且仅当出现保险法所规定的解除条件时才能行使解除权以救济自己的利益,否则,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 标签: 保险人解除权 对价平衡 诚信原则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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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美国,各公司企业普遍采用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是由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的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和现已取代该委员会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尽管该会计原则是美国公司企业编制对外会计报告的标准,但事实上这一原则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一般来说,美国各保险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和非保险行业公司企业的会计报表在结构上是相似的.然而,由于美国各州保险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规定有清偿能力的要求,各州立法机关对保险行业的会计制度从法律上加以强制约束,因而使它与GAAP有所不同.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保险业会计制度对某些会计处理方法的修改.如果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股东以及有关的报表使用者对这些修改和变动不充分认识,就有可能曲解保险公司的会计报表.因此,了解美国保险会计制度与GAAP的差异,是被保险人和其他人正确使用保险公司会计报表的前提.

  • 标签: 法定会计 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 会计报表 GAAP 权责发生制
  • 简介:鉴于合同解除权的特殊属性,海上保险人的法定解除事由应只限于《海商法》的规定,包括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和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两种情形;由于《海商法》在借鉴英国法有关告知义务和保证制度的规定时未能协调好英国制度与国内立法原则的关系,其有关上述两种解除事由的规定仍存在与法定解除权性质相悖的内容,应当予以修正。

  • 标签: 解除事由 告知义务 法定解除权
  • 简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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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法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筹资方式。人均寿命增长和出生率下降而引起的人口老龄化导致了制度赡养率的提高和养老金支出的急剧增加。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面临挑战。2001年里斯特养老金的实施使德国从单一的养老保险体制开始向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2004年吕库普委员会提出在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引入与人口变化相关的可持续因子并建议在2035年前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

  • 标签: 人口老龄化 法定养老保险制度 里斯特养老金 可持续因子
  • 简介:因果关系的确定问题一直是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范畴,德国经过两百多年的司法实践确立了"私人保险"和"法定保险"的两元因果关系认定体系,同时在"私人保险"领域实行"比例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先进性。我国在这两个方面的理论研究尚属空白,在实践方面,保险案件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认定上的单一性的弊端,简单化地认定因果关系,不加区分地确定认定标准,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效仿德国,确立的"两元性"的因果关系认定体系,对我国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标签: 德国 私人保险 法定保险 因果关系
  • 简介:风险导向型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已成为保险监管的主流趋势,我国保险业也正积极探索和设计以风险为基础的最低资本要求。为此,本文探究了美国NAIC采用的风险资本额(RBC)模型的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重点分析风险因子的计量模型和计算公式的协方差调整。目的在于借鉴NAIC风险资本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 标签: 风险资本模型 风险因子 偿付能力额度
  • 简介:通过英国海商法的规定及案例分析,阐述海上保险的投保具有强制性。然而强制投保的保险并未限制投保险种的种类,很多投保人仅投保了部分损失险,当发生部分损失之后,保险人的建议工作和检查工作是一项法定义务。对这项业界所忽视的保险人的法定义务,通过保险行业的社会公益性质、保险合同本质上是多方签订的事实、保险人实务运作的需要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从四个方面指出坚持保险法定义务论需注意的问题。

  • 标签: 保险人 被保险人 防灾防损 法定义务
  • 简介:2015年3月15日,经过立法及行政机关、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学界及媒体的几番博弈,税收法定原则终以较为完整的版本写入《立法法》修正案,并在当天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 标签: 税收 《立法法》 行政机关 法定原则 修正案
  • 简介:物权法定原则决定了物权法的基本性质与特征,也严格地限制了当事人在创设新型物权、改变既有物权之内容等方面的意思自由。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以及公示方法由法律规定,原则上不能由法律之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也不能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的种类以及确定物权的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作者比较了物权法定模式的表述方式和基本功能,并认为我国物权法中物权法定中的“法”应当被主要限定为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具有一定的创设物权的功能;判例不能创设物权。当事人关于物权设定的约定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后果,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 标签: 物权法 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
  • 简介:传统民法上的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限定,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四、物权法定主义与我国立法 (一)我国财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1、立法迄今为止

  • 标签: 物权主义
  • 简介:在我国立法中应确立法定公证制度,(3)在公证立法中规定必须公证的条款,有人提出在我国公证立法中应确立法定公证的规定

  • 标签: 浅谈公证
  • 简介:摘要现代社会中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已逐渐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法或税收基本法的原则而被各国所接受或采纳。税收法定主义旨在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对国家征税权的限制。以此为对照,我国在税收立法实践中并未实行税收法定主义。我国目前实行税收法定主义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应在宪法中全面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立法,以及在税收立法中实行听证制度。

  • 标签: 税收 税法 税收法定主义
  • 简介:摘要物权法是确认物权的一部重要法律,而物权法定原则又对物权法的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意义。物权法定原则因为其自身的合理性及生命力被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物权法所采纳,使之成为本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使物权法定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本文将从物权法定原则的产生,发展,存在的必然性,弊端,以及如何完善等方面方面进行剖析,使大家对物权法定原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 标签: 物权法定 产生 必然性 弊端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