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调查高等中医药院校本科涉外护理专业教育现状,研究该专业方向教育办学模式,为其发展提供参考策略。方法:基于哈蒙德教育评价模式,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小组会议,确立调查问卷;采用横断面调查及专家咨询法,对来自全国23所高等中医药院校的护理教育专家开展调查与咨询。结果:以《护理学本科专业规范》补充文件形式确立该专业培养目标、及涉外课程设置建议。结论:构建该专业方向办学模式须规范教育办学宗旨、明确毕业生基本要求、增设专业核心课程、巩固语言学习和运用、增强涉外实践能力,本研究为高等中医药院校本科涉外护理专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清晰的参考意见。
简介: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商事事诉讼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会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也关乎案件的判决能否在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包括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本文从宏观角度对我国当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案侧分析新《民事诉讼法》中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简介:晚近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制度之发展呈一种动态、综合、体系化进程。离婚实体政策自由化的变迁促使管辖权体系由紧渐宽。离婚冲突规范与管辖权规则交织纠缠,任一方的调整皆离不开另一方之配合。锁住"法院地法"的系属公式,以管辖权规则调控案件与法院地联系的"独动"模式较"准据法"主义下的"联动"模式更优。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三大离婚管辖权依据在历史演进中变动共存,有限协议管辖的空间不彰。"非方便法院"、"先受理法院"原则等可对离婚管辖权规则起协调润滑之效,但后者须以区际(区域)框架下法律制度文化之共通性为前提。离婚判决承认机制为预测和检验管辖权规则有效性的最后阀门。我国现行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规则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无力回应司法实践之需,亟待反思与重构。
简介:《海牙国际合同法律选择原则》的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合同领域法律适用的最新发展趋势。文章从《海牙原则》出发,在对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条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检讨我国立法,以期对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立法之完善予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