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计价格[1999]2267号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的函》(财综字[1999]176号)的规定,现就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按下列收费标准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区的考试机构收取考试费。(一)医师资格考试费,每考生40元;(二)助理医
简介:北京市物价局于1998年2月26日发出《关于调整邮政资费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056号各区县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邮政电信资费的通知》[计价格(1999)134号]精神,决定自1999年3月1日起调整邮政资费标准,其中中国内信函每20克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信资费0.60元,发往北京市行政区域外资费0.80元,其他资费标准详见附表(略)。邮政资费出台以后,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借机搭车涨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严肃查处。附件:调整后邮政资费简表(略)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于1998年2月26日发出
简介: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电话选号费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京价(收)字[2001]48号市各电信经营企业:随着我市电信市场的发展,电话装机供求状况已发生根本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电信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6月1日起,电话选号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企业自主定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01年6月1日起,电话选号费由政府定价改为企业自主定价,电话选号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电信经营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本市电信经营企业对收取选号费的号码范围和具体收费标准要报送市通信管理局备查。二、电
简介:1996年12月13日北京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生物制品价格的通知”京价(农)字[1996]第436号现将“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生物制品价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2684号)转发下来,请遵照执行。“关于制定本市狂犬疫苗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价(轻)字[1994]第104号文件同时废止。附: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部分生物制品价格的通知提高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吸附百白破、冻于皮内卡介苗、冻干麻疹疫苗、冻干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冻干乙脑活疫苗、精制破伤风抗毒素等8种制品的价格;同时降低乙型肝炎疫苗、狂犬病疫苗等2种制品的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人附:部分生物制品调整后的价格表单位:元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