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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我国《物权法》第5条是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法定的是、并且只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其实质是种类法定;但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并列仍有其意义。物权法定并不包括、也无需包括设立方式、效力、公示方法、保护方法的法定。种类法定是三个层次种类的法定,内容法定是轮廓的法定,轮廓法定应注意把握各种物权的关键特征。轮廓法定使得物权法定中保有了一定的自治空间。地役权的灵活性存在于物权法定内部,其并非物权法定的补充。

  • 标签: 物权法定 类型 内容 效力 公示 关键特征
  • 简介:包括动产担保物权法在内的物权法规范,可以分为静态规范和动态规范。动产担保物权法的静态规范主要包括有关动产担保物、动产担保物权和动产担保物权法三个方面的内容。中国动产担保物权法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存在立法缺陷,需要在未来动产担保物权法编纂中予以完善。

  • 标签: 动产担保物权 静态物权法 物权 物权法
  • 简介:物权法》第102条的理解及应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笔者通过查询不同法院的判决认定,主要从司法实务角度提出自己对《物权法》第102条的观点。

  • 标签: 《物权法》第102条 胜诉说 消灭说
  • 简介:摘要物权法出台后,现行房地产法中凡是与物权法冲突的内容则因为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而自动失效;一些不适应物权法精神的条文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如何在尊重和规范私权利的前提下构筑新的房地产法体系,就成为房地产法调整和完善的重要任务。

  • 标签: 物权法 房地产管理 影响
  • 简介:摘要《物权法》的出台似乎使得关于车库、车位权属问题的争论尘埃落定,然而弹性化的制度设计也带来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物权法七十四条立法选择、存在问题的分析,试图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 标签: 物权法 车库 车位 权属
  • 简介:南非属于混合法系,南非物权法采取了物权自由原则,并运用登记能力和“所有权切割”理论作为物权的甄别机制。这个机制在保证物权体系不断发展的同时维持了物债二分,不过它面临司法适用不一致的问题,物权和债权的界限难以完全确定。在理论上,南非的物权自由原则有助于我们认识物权的客体和内容,理解物权体系的形成和演进。在实践上,物权自由原则的实践对于如何缓和物权法定原则和认定新型物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总则》第116条的规定过于僵化,仅由立法者预先设计物权体系。未来民法典物权编中需要规定缓和物权法定规则,授予法官认定新型物权的权力,引入司法性的事后认定机制作为辅助。

  • 标签: 物权法定 物权自由 物权法定的缓和 南非物权法
  • 简介:物权法》第191条的制度逻辑是通过限制抵押物的转让来落实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之缓和。限制抵押物的转让,以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为目的,在制度结构上并产生了恶化抵押人和抵押物取得人不利地位的客观效果,此与照顾抵押人的利益为目的而缓和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的制度,难以相通。在理论和制度结构上,也难以寻找到限制抵押物的转让和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之缓和相互连接的平衡点。中国民法典应以抵押物的自由转让和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为基础,通过创设抵押人的除去抵押请求权、抵押权人的代价清偿请求权和抵押物取得人的代价清偿除去抵押请求权,以实现抵押权的追及效力的缓和。

  • 标签: 抵押权追及效力 抵押物的转让 除去抵押请求权
  • 简介: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来保护股权(以下若无特别说明,皆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的安全,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如何将物权法上的这一制度引入股权交易领域,则存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初步引入了股权善意取得的概念.本文将对股权善意取得与物权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进行比较,分析该司法解释中“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之理解,以兹明确股权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范围.

  • 标签: 善意取得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类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