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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福建为我国重要产盐之区。清代前期,福建运司产盐用煎晒两法,“闽省近海之县十有一,统煎晒之场十有六。”这十六个盐场是:在福清县者为福清场、江阴场、福兴场;在莆田县者为莆田场、下里场、前江场;在晋江县者为浔美场;在同安县者为浯州场、祥丰场;在南安县者为莲河场;在诏安县者为诏安场;在惠安县者为惠安场,在漳浦县者为漳浦场。此八县所辖之场,皆用晒法,“晒滷成盐”。另外,宁德县之漳湾场;罗源县之鑑江场;霞浦县之淳管场,产盐则用煮法,“其盐皆煮海所成,形质较细,故谓之细盐场。”以上十六场,在清代“皆设场官主之”,管理盐政事务。而福建所辖之台湾府,清代前期产盐之地尚有五场,这五场是:在嘉义县者有洲南场,洲北

  • 标签: 盐课 霍达 盐地 清政府 闽中 盐商
  • 简介:在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里,制盐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手工业重要行业之一;而运销食盐又是商业的重要门类,是豪商富贾竟相涉足的领域.食盐是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必须品,其销售量大,转输渠道复杂,供求关系难以平衡,同时盐税也是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因此,中国历代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对制盐、运盐、售盐的控制和管理.

  • 标签: 道光帝 陶澍 清盐 盐商 封建统治 家庭手工业
  • 简介:1.绪言『天下之赋,盐居其半』.大部分已周知这文章表示的意义.自汉代开始盐专卖制度以后,当然包括明代,大部分的历代王朝接连采用这专卖制度.这事实可证明在历代国家财政之中,盐形成了重要的收入项目之一,又占了一定地位.明王朝建国以前的一三六一年,太祖朱元璋既设立盐法.他设置专门官人,让专门商人纳入全销售额内二十分之一的盐税.这制度施行时,征收的盐税都是充当军需物资.①这时设立的盐法制度,一三六八年的建国以後,经过到明代末期的过程上,内容有了几次的改变,但盐法本身维持到明末.

  • 标签: 明代后期 盐政 盐法制度 “依山盐引” “附海盐引”
  • 简介:清代河东盐政志书以蒋兆奎的《河东盐法备览》,江人镜、张元鼎的《增修河东盐法备览》,宝棻、姚楷的《续增河东盐法备览》最具代表性,俗称“三部曲”。“三部曲”体例严整规范,内容相互承接,详细记述了河东盐政运销制度,体现了志书编撰者以民为本、长于变通的修志思想;展现了课归地丁改革下河东盐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以及运学、书院和社学等清代河东文化教育状况,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 标签: 清代 河东盐政志书 三部曲 比勘举要
  • 简介:曹雪芹的祖父是曹寅,曹寅的曾祖父从中原迁到了沈阳,最后满族人攻陷这座城市,他被俘虏了,做了正白旗的“包衣”,也就是家奴。当康熙把正白旗归入直属的“上三旗”后,曹家也就成为了皇帝的家奴了,也正因为这样的原因,曹寅的父亲得以成为江宁织造(今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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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明朝的赋役黄册制度,因外国白银的输入而产生一条鞭法的改革,使政府统治农村社会的模式,由束缚人身的户役制度走向摊丁入地的货币税制度.但是,在商业方面,明朝政府以里甲制控制商人的模式,不单没有因为白银的涌入而放松,反而有所强化.京师各仓场库局的商人,和盐政开中法下的边商内商,都如同里甲制下的百姓一样,被政府以户口登记的形式束缚人身,强制服役.而万历四十五年(1617)在两淮盐政制度中形成的纲法组织,和定期编审户口、制定徭役的里甲制,在理念上和操作上,也无分别,因此,纲法可以说是里甲制在商业上的实践,是商业里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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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家盐政建设是国家政权建设在盐政领域的体现,其核心是中央政府加强对全国盐务的控制,最终目的是提高国家盐税收入。本文从国家盐政建设这一新的角度,以1937-1939年川北盐场改革为例,侧重以垣正为首的盐场地方势力与国家盐政之间的互动与角力,来审视南京国民政府的盐务改革与变迁。由于官方的经费及人员投入不足带来了盐场管理的困难,地方实权人士趁机操控了基层盐政,为国家的盐政建设带来了重重阻碍。盐场官方与地方势力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失衡,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官治”与“自治”的矛盾,是民国时期国家盐政建设的痼疾。本文对于理解民国时期的盐场盐政以及四川区域社会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对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关系以及经纪人研究也颇具启发意义。

  • 标签: 南京国民政府 国家盐政建设 川北盐场 垣正 经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