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离婚案件越来越多,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法院在具体审理案件过程中, 坚持秉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具体问题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进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简介:摘要:婚姻财产制度乃至婚姻法有一套自始坚守的原则和立法价值,包括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这一根本价值,以及男女平等、保护弱者利益、兼顾配偶与第三人利益等。这些原则和价值是由一系列因素决定的——婚姻的本质、生产力发展水平、传统因素、男女两性地位等。受这些因素影响,为了实现这些价值,我国选择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通说认为共同制的法理依据为夫妻协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当事人手中的财产越来越多、价值越来越大,婚姻当事人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欲望也逐渐增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产生的争议也逐渐增多。为了适应这种变化,立法价值趋向于限制共同财产的范围,而扩大个人财产的范围。因为我国婚姻法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规定较为粗糙,都采用列举式规定,造成了立法的不周延,且缺乏统一标准,因而使得理论和实务中争议频现。通过与他国立法对比发现,在共同制下,通常有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性规定,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且我国与各国关于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归属等规定也不相同。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学者建议以公平原则补充甚至取代均等分割原则,认为均等分割原则无法保证公平,无法保护弱势一方、尤其是女性的利益。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公平原则是婚姻法乃至所有法律的指导原则无疑,但具体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上,对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割才是最大的公平,而且离婚时的公平并不是单靠共同财产分割制度就能实现的,还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补偿制度、帮助制度等的配合等做补充。
简介: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如今已经可以作为人们收入的主流财产类型。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转化并不是即时的,其经济价值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我们将未能够及时转化为经济效益的部分知识产权称之为知识产权期待利益。知识产权自身携带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在夫妻公共财产分割规则中较为特殊。目前我国尚未对离婚后的知识产权期待利益归属和分割问题给予明晰,离婚后夫妻双方对知识产权的所有问题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当前只能从近些年来离婚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关案例中吸取经验,通过对案件的实例分析对引起知识产权期待利益分割的争议点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简介:【摘要】毕业典礼背后体现的是教育理念,我园一场大班线上毕业典礼,因教师坚守“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的儿童立场,取得了耳目一新、感人至深、让人久久不能忘怀的良好效果,充分展现了儿童立场对教育实践的影响。剖析这一案例,让我对儿童立场的重要性有了新的思考,儿童立场在教育实践中无处不在,它是儿童观落地的重要突破口、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是儿童学习与发展的需要,是课程改革的起点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