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每每提及这位对英国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女性作家——简·奥斯汀,人们总留恋于她笔下欢快明朗的乡村生活,以及那百看不厌的爱情主题。然而在我看来,她的作品之所以那样经久不衰,根本在于,她所热衷于展现的道德光辉给予了它们取之不竭的生命力。有人曾评价奥斯汀的作品是“乱世”中的一颗明珠。的确,简·奥斯汀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牧师家庭,从她的作品中展示出的时代来看,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社会。攀权附贵是妇女们一生的追求,门当户对是深人人心的等级观念。在那个年代,为了追求物质的满足,有多少妇女曾放下精神上的幸福,而勉强维持一段毫无感情的婚姻;又有多少妇女曾丢下对道德操守的要求,而委身于以财富自恃,浮夸放纵的花花公子。简·奥斯汀也身出其中。她出身卑微,无权无势,无缘跻身上流社会,更无缘得到婚姻的幸福,然而难能可贵的是,尽管深受世俗之风的耳濡目染,简·奥斯汀那“举世皆浊我独清”般对道德的坚持从未松懈。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简.爱》《傲慢与偏见》和《爱玛》中的重要人物的婚恋状态,揭示了夏洛蒂.勃朗特和简.奥斯汀以爱情、独立和平等为基础的门当户对婚姻观:婚姻必须以真爱为基石,并综合考虑双方在财产、地位以及文化修养、情趣爱好等方面的门当户对,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拥有真正幸福稳固的婚姻和家庭。她们的婚姻观在19世纪具有不可辩驳的超越时代的进步性,在思想开放的21世纪也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一、夏洛蒂.勃朗特和简.奥斯汀时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和简.奥斯汀(1775—1817)生活的时代,英国妇女处于“第二性”地位,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没有什么地位和权力可言。她们大都没有工作,少数妇女迫于生活外出工作,一般是做家庭教师或佣人。根据当时的限定继承法,财产只能由男性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儿子,则由亲戚中亲缘关系最近的男子继承。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要改善社会地位,婚姻是捷径也是惟一的途径。而婚姻完全由金钱和地位决定,强调门当户对,至于男女双方的感情则无足轻重。在经济基础决定一切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和简.奥斯汀这两位杰出的女作家在婚姻观上远远超越了所处的时代。她们挑战当时的流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