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把文学名作改编为电影,已有中外许多电影界的名家发表了不少高论。我对此几乎是一无所知,不敢望其项背。但是,被改编成电影的不光有古今文学名作,还有当代文学中的一般作品,比如象我写的那些不成样子的小说,姑称之为“拙作”吧。于是我找到了自己谈电影改编的角度——作为被改编成电影的文学拙作的原作者,怎样看待改编,对电影编导寄予什么希望呢?改编名作,不言而喻,一上马就具备一种优势,有强大的号召力和吸引力。但是改编“拙作”,也自有它的便当之处。正因为原小说是“拙作”,电影编导可以少些框框,多些自由;少些负担,多些创造。或增,或减,或彻底打烂,或花样翻新,任其自由。
简介:摘要:目前,不少学者认为改编电影是无价值、无意义、人为模仿的不必要衍生品,它既无法体现文学作品的价值,也无法展现影像语言的魅力。爱森斯坦曾在《狄更斯、格里菲斯和我们》一文中指出狄更斯作品中包含着电影特性,他仿佛在用一种“镜头语言”来写作,用超清晰的焦点来实现他的场景,以达到文学上相当于特写镜头、长镜头和柔焦镜头的效果。之后,狄更斯的作品将格里菲斯引向了蒙太奇。诸如此类的观点表明,文学和电影这两种媒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兼容性,如何打破两种媒介参照意义的相对研究转向和解,如何将两种媒介的价值之争转向对改编作品本身的美学批评,成为文学和电影得以对话的前提。
简介:本文拟在琳达·哈琴的改编理论和赵毅衡的广义叙述学基础上提出一种理解文学改编电影的新方式——改写模式。为了超越传统的改编模式,及其对电影的隐含偏见,改写模式首先承认改编的双重身份,即它同时是具体的文化作品,又是形成这个作品的过程。其次,改写模式意识到,从文学文本到其电影改编的过程中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以叙述三层次论的视角来看,改写的步骤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从底本1向底本2的转换中,也就是从被改编的文学文本向最终影像化之前的中间文本的过渡过程。在这一阶段的改写中,有四个变量(改编者、改编原因、地点和时间)会影响从底本1中对材料、形式和内容的选择。第二阶段发生在从底本2向述本的转换中,在这一步骤,有两个变量(媒介特性和受众)会影响所选材料的组合及其在电影中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