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早于日本发现钓鱼岛列屿对之命名并进行了主权性宣告,因此在1895年日本兼并之前拥有主权。从已有的历史证据考证,由于证明钓鱼岛列屿晚清纳入台湾省行政管辖的证据尚不充分,因此《马关条约》割让领土的范围是否包括钓鱼岛列屿不无疑问。如果钓鱼岛列屿不在《马关条约》的割让领土范围之内,我国要求日本二战后归还主权的诉求需寻找其他依据。日本1895年的兼并行为因晚清、民国政府长期怠于维权,从国际法理上分析,因时效与禁止反言原因我国在钓鱼岛列屿主权问题上可能会失分,但日本因非法行为亦可能产生否定性时效。钓鱼岛主权与中日海洋划界问题无直接关联,由于钓鱼岛自身海洋地理特征,将钓鱼岛归属作为中日海洋划界依据不符合国际法院判例,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并非基于海洋油气资源利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归还一战前窃占岛屿仍然具有法定效力,日本应当根据《波茨坦公告》归还一战前所窃占的中国领土。
简介:冷战背景下,"旧金山和约"格局的出现加之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雅尔塔体系解体之说颇为盛行。日本学界、政界不断抛出"旧金山和约"优先论来抗辩《开罗宣言》等限制日本主权的国际协定的拘束力。雅尔塔体系下限制日本主权的国际协定正在被日本以各种方式试图突破。梳理国际政治体系与政治格局变化的相互关系,研究雅尔塔体系下限制日本主权协定与"旧金山和约"的冲突的效力冲突较之宏观上强调雅尔塔体系有效与否更具可操作性。事实上,冷战格局的变化,不等于国际协议效力的废弃,也不等于雅尔塔体系的解体。中日邦交所再度确立的《开罗宣言》等一系列协定的拘束力,是锁定中日政治格局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