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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立法放弃了对单位犯罪的定义权,从而将认定单位犯罪的任务留给了理论和实务界。犯罪是行为,行为表现意志。反过来说,意志支配行为,意志具有根本的判定作用。所以,单位意志是判定单位犯罪的最终指标,所谓以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为了单位利益、单位的业务范围、由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都是单位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判断单位意志的辅助标志和参考因素,与单位意志之间是现象与本质、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而判定单位意志的标准,在于单位成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单位长期的业务政策、规定、操作习惯,或者具有为单位谋利的动机并经过单位决策机关或者负责人决定。

  • 标签: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单位意志
  • 简介:在单位实施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犯罪的情况下,对于单位内部的责任人员能否按自然定罪处罚,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否定说”和“折中说”,两种学说均存在固有的理论缺陷且难以解决现有问题;将规定单位犯罪的特殊条款视为具体犯罪的量刑条款而不是定罪条款,并从法条竞合理论出发,将单位犯罪理解为自然的特殊表现形式,或许是解决单位犯罪面临的现实司法尴尬的一种尝试性通道,也能避免通过司法摸索来逐个为所有犯罪增设单位犯罪条款的过高的司法成本和立法成本。

  • 标签: 单位犯罪 定罪条款 量刑条款 自然人犯罪 法条竞合
  • 简介:由于我国刑法对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司法解释又相互矛盾,因此我国学术界对应否追究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一直是众说纷纭。处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符合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和刑罚的目的,并且承认法人犯的外国法都处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为我国当下追究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在我国现行刑法修改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而解决参与实施纯正自然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完善刑法。

  • 标签: 纯正自然人犯罪 单位成员 刑事责任 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
  • 简介:自然张红霞做妻子的本不适宜撰文颂扬自己的丈夫。自从夫君高抒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于1996年春天飞越英吉利海峡,回到祖国,落户于青岛中科院海洋所之后,不少记者登门采访,欲发文报道其事迹,但结果大多怀着难以掩饰的诧异,失望而归。因为他实在没有什么值...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沉积物 顺应自然 物质来源 科学家 计算机
  • 简介:指导原则中认为对有罪法人的宣判也应包括,大型利益集团和公众对于近期惩罚法人犯的支持说明了法人刑事责任将会成为对商业行为进行经济规范的一个日益重要的方面,指导原则要求法人须赔偿因其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任何损害

  • 标签: 法人犯罪
  • 简介:尽量减少与法人犯相关的支出和法人为防止犯罪的支出的社会问题就成了法人自身的问题,就会出现法人犯,一个将法人责任限定在疏于防范其成员犯罪的范围内的刑罚体系将使法人外化其业务的社会成本

  • 标签: 法人犯罪
  • 简介:自然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应当明确统一,在各种不同的民法著作中,对其定义也各不相同。本文分别从自然概念的重要性、逻辑以及法理的角度对各种定义进行评析,并提出了“自然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这一定义。

  • 标签: 自然人 概念 定义
  • 简介:现行刑法关于自然受贿类犯罪包括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刑法规定的受贿类自然主体的范围中,沿袭现行刑法的以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受贿罪的立法规定

  • 标签: 刑法自然人 受贿犯罪 犯罪立法
  • 简介:<正>一、法人犯概念的历史发展法人犯概念是从犯罪概念分化出来的。原来的犯罪概念,是专指个人(自然)犯罪,法人犯出现之后,法人犯概念才逐步地从犯罪概念中分化出来,成为区别于自然的独立的犯罪概念。法人犯概念的确定与发展与法人刑事责任在各国刑法上的确定和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

  • 标签: 犯罪概念 法人犯罪 职业犯罪 自然人犯罪 法人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
  • 简介:中介人犯,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类新型犯罪,在立法上呈现出新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亦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

  • 标签: 中介人 犯罪 立法 司法实践 刑法
  • 简介:包括法人及非法人单位在内的一种犯罪,  二、法人犯产生的原因  法人犯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三、遏制法人犯的对策  首先要提高单位领导人员的素质

  • 标签: 法人犯罪 犯罪现象 现象初探
  • 简介:新破产法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企业法人,自然被排除在破产主体之外。立法机关及其支持者的理由是我国实行个人破产的时机并不成熟。这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我国没有完整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另外一个因素是过分担忧自然破产欺诈。对此,文章从分析我国市场经济的现实情况入手,探讨自然破产制度建立的利弊,论证自然破产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进而对建立自然破产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 标签: 自然人破产 个人信用 债务清偿法
  • 简介:新《外贸法》中已明确了个人可以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但只是一个笼统的规定.个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具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具体的办理程序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 标签: 自然人 对外贸易 经营 中国 法律
  • 简介:1413年,贵州建省。从此,贵州人有了共同的名字。花开花落,花落花开,转眼已是594年后。在这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贵州在人文精神方而逐渐呈现出其独有的精神象征。

  • 标签: 人文精神 印象 历史进程 贵州
  • 简介:物竟天择,适者生存是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之义。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体因适应不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而被淘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促进商品融通,维护交易安全,结束不稳定的经济状态及经济关系,作为处理经济体消亡之后的“善后事宜”的破产制度

  • 标签: 自然人 破产免责制度 民事权利 破产主体 《破产法》
  • 简介:破产免责是破产制度的立法取向,免责对于整个破产制度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破产法》仅对法人做了界定而对自然的破产能力却未加以界定,因此构建我国的自然破产免责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 标签: 自然人 破产免责 破产制度 《破产法》 市场经济
  • 简介:自然的缔约能力状态不仅影响了对其所缔结的合同效力的评判,也涉及到对相关合同主体权益的保护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自然缔约能力的规定过于简单、抽象,借鉴有关先进立法例的做法,完善我国的自然缔约能力制度,应是完善合同法的重要内容.

  • 标签: 自然人 缔约能力 合同效力 未成年人 《合同法》 考察标准
  • 简介:破产程序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清偿债权人。在对自然财产的破产程序上,该目标任务通过剩余债务免除进行补充和叠加。为使程序有序进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必须和破产程序一起进行。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的可扣押财产包括新取得的收入进行变价和分配。对于非从事独立经济活动者适用《破产清算法》第304条的消费者破产程序。消费者破产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庭外和解尝试、选用法庭债务清理方案程序以及简易破产程序。反之,独立经营的自然适用一般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清算法》第4a条,可以对贫困的债务人适用费用缓交,使其也能进入破产程序和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剩余债务免除程序与破产程序一起开始,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持续6年,对现有财产进行变价后结束破产程序。此时对于剩余债务免除只是停留在中途,因为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在破产程序结束后还得持续实施6年。剩余债务免除程序时间固定为6年,因为债务人在此周期内必须将其可扣押薪资投入使用,以清偿债务人。剩余债务免除有可能失败,首要原因是,如果某个债权人主张拒绝事由。对此应保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不能损害任何债权人的利益且履行其在破产程序中的义务。另外,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在破产程序结束后的持续期间中,债务人还有特别的义务,如取得收入。如果剩余债务免除申请合法且没有被主张任何拒绝理由,则在6年后准予债务人免除剩余债务。因此债务人可以解除大多数至今没有履行的债务。

  • 标签: 剩余债务免除 消费者破产程序 费用缓交 拒绝剩余债务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