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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设立资本认缴制度,本意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创业热情,得到了学术界很多肯定。但是这一改革也衍生出一个重要问题,即有些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的约定畸长,导致可能损害债权利益的后果,在债权交易安全与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之间如何平衡,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本文通过对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概念、类型进行阐述,对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争议的观点进行厘清,对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适用条件及制度规范进行论述,旨在对司法实践提供思路。

  • 标签: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执行程序
  • 简介:由资本实缴向资本认缴制度的转变,取消了法定的出资期限,扩大了公司的自治权限,随之引发的问题是保护债权利益的相应规范有所缺失.在现行资本认缴制度改革情境下肯定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具有正当性.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债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以公司财产经过强制执行仍不能满足债权债权的实现为前提条件.股东在未出资本金范围内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的,公司的其他债权不得再提出相同请求.

  • 标签: 股东出资责任 加速到期 补充赔偿责任 保护债权人
  • 简介:摘要:文章立足于认缴制度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合理研究,探索股东出资义务的实际内涵以及具体的义务履行过程,探索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广大工作人员了解认缴制度背景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实际情况,深层次探索具体的出资方式。

  • 标签: 认缴制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问题
  • 简介:摘要:由于立法并没有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期限有进一步的规定,导致了新问题的产生,在公司遭遇破产的情形之外,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未到期股东出资义务的加速到期。对此,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存在着极大的争议。因此,本文从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该问题的提出出发,通过讨论加速到期制度的相关学说,对完善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进行构想。

  • 标签: 资本认缴制 出资义务 加速到期
  • 简介:摘 要:2013年《公司法》进行改革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实行资本认缴,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而激发了广大创业者的热情。但另一方面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度的实行,导致责任制度不完善,皮包公司增多。带给了债权更多的风险,以往公司实缴资本是可以看见的资本,现在认缴更多的是信用资本,就给债权利益保护带来了挑战。然而现行的法律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应当加速出资期满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学说: 否定说、折衷说和肯定说。本文将通过人民法院报指导案列分析(2018)豫0811民初963号分析在执行中追加股东加速到期的情形,从而保护债权合法利益

  • 标签: 出资认缴制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债权人利益保护
  • 简介:摘要2013年新修正的《公司法》将公司资本实缴改为认缴,该制度放宽了市场准入主体,创新了政府监管方式,激发了市场活力及民间创业热情,但在诚信体系尚未完善的今天,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弊端也初现端倪。一元公司、亿元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公司屡见不鲜,由此导致了债权的信任危机以及由此陷入难以维权的泥沼。在公司认缴股东出资义务能否加速到期成为当前理论及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围绕公司资本认缴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所面临的理论及实务现状,进而探讨该制度存在之合理性,以及提出对于该制度的相关完善建议,以期进一步寻求公司、股东债权三者间的利益平衡点,共同推进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的完善。

  • 标签: 认缴制 股东出资 股东责任 诚信原则
  • 简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经历了从法定注册资金到法定注册资本再到认缴注册资本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公司注册的资本一步步与国际接轨。2013年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修改,将施行了长时间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改为了认缴,极大的增强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充分利用了社会闲散资金;但是也给公司债权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注册资本的减少和认缴期限的随意,使得公司没有足够的资产对债权债权进行担保,各种配套制度还没有及时健全,更是使得债权利益难以保障。我国应当及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催缴制度和信用公示制度等来保障债权的合法利益

  • 标签: 注册资本 认缴制 债权人 利益保护
  • 简介:我国于2013年进行了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将一直实行的资本实缴改为完全的资本认缴。但放松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后,实践中侵害债权利益问题越来越凸显。抽逃出资责任如何界定,未到期股东是否应对债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未到期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未到期出资在特定情况下是否有必要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减资时如何保护债权利益,这些问题在资本认缴的新背景下都还需要予以明确。

  • 标签: 资本认缴制 债权人利益保护 股权转让 加速到期 公司减资
  • 简介:【摘要】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下,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组成,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推迟认缴资本的实缴出资时间。但依照法律规定,认缴资本的出资时间不是绝对不变的,在法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认缴出资加速到期,届时股东应立即履行出资义务。现行法律法规对认缴资本的出资义务有明确规定,但叠加股权转让后,出资加速到期是应该由转让股东还是受让股东履行实缴义务,现行有效的法律并未予明确,实务中对如何适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解决上述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理解。

  • 标签: 股权转让 加速到期 出资责任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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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九民纪要》为债权利益保护开拓了新兴的裁判视角,主要体现在通过适用加速到期制度进一步平衡公司与债权利益。但由于出资期限加速到期规定散落在各个效力层级中,且不同法官对于同一法律的不同理解,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适用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统一司法适用,实现同案同判,立法层面也应明晰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制度的框架和具体内容,并在明确加速到期的适用前提与适用范围。

  • 标签: 加速到期,九民纪要,认缴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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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公司解散清算且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可否对出资瑕疵股东主张其债权,现行《公司法》并无明文规定,尽管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出资瑕疵股东应对债权承担民事责任,但对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适用制度却无涉及。文中通过对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追究出资瑕疵股东民事责任的三种具体制度的分析,指出应以侵害债权制度作为追究出资瑕疵股东债权承担责任的制度选择,并对出资瑕疵股东的具体责任范围进行了探讨。

  • 标签: 公司清算 出资瑕疵股东 债权人保护 民事责任
  • 简介:摘要2013年出台的我国公司法正式确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度,公司股东认缴和有限责任的双重保护下,投资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刺激。而与此不相对等的是公司债权按照传统的法人制度及合同相对性的限制,一般不得越过公司直接向认缴股东主张债权,只有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及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等情况下,债权才得以直接向公司股东主张权利,而此时股东认缴期限又成为了对抗债权请求的一种抗辩,在现行的公司法认缴背景下,如何平衡债权认缴股东之间的利益,成为了一个需要探究的问题。

  • 标签: 公司法 认缴制 出资加速 债权人直索权
  • 简介:【摘要】2013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认缴,此举不仅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同时赋予股东与公司约定出资期限的权利,却忽略了对债权进行相应的保护。为此,有必要在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理论争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出资加速到期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并最终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 标签: 非破产情形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制度构建
  • 简介:摘要公司得以存在与运行的价值基础就是其独立的法人人格,而其人格得以存在的重要基础则来源于股东出资,根据《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确立了全面认缴,但对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仍然规定不足。笔者通过对股东瑕疵出资的相关理论分析结合我国《公司法》规定,指出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 标签: 瑕疵出资 责任 认缴制
  • 简介:摘要:当前,一些企业在实施破产改进时或多或少损害了债权利益。除非债权利益得到保护和维护,否则可能会出现诉讼和社会问题。破产重组是企业破产程序产生的制度。如果一家公司满足了改善破产状况的条件和要求,出于改善破产状况的原因以及可持续经营的必要性和价值,将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调整和重组债务,使债务能够更好地获得财务状况,并逐步恢复其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采用和实施破产管理制度可以补充或补充破产管理和解决机制,通过企业重返社会尽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危险。同时,许多债权利益在公司实际破产改善期间得不到更好的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造成社会问题。分析有关理论和保护债权利益的现状有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效的战略和方法,以提高效力和保护债权利益

  • 标签: 破产重整 债权人 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