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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徐梅从北京某著名大学毕业后,经过申请获得美国哈佛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没有得到全额奖学金.正在她为学费发愁之际,早年移居美国的伯父徐强通过电子邮件表示:如果徐梅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取得硕士学位,他将向徐梅提供所有的学习生活费用.徐梅表示同意,于是赴美读书.不久其伯父去世,遗产由其女徐丽莎继承.

  • 标签: 美国哈佛大学 合同 电子邮件表 硕士学位 毕业后 奖学金
  • 简介:赠与人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消灭赠与合同的效力,任意撤销权是赠与合同赠与人所特有的一种权利,2、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 标签: 中赠与 任意撤回 合同中
  • 简介:赠与人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消灭赠与合同的效力,任意撤销权是赠与合同赠与人所特有的1种权利,2、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 标签: 中赠与 任意撤回 合同中
  • 简介:赠与人在法定期间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消灭赠与合同的效力,任意撤销权是赠与合同赠与人所特有的一种权利,2、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合同法》第186条规定

  • 标签: 中赠与 任意撤回 合同中
  • 简介:在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时,如果赠与人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时,当事人双方拿到公证书后通常会尽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担心拖延时间过长,一旦发生赠与人死亡的情形,公证就白办了。这里所说的“白办了”.意思是指,当赠与人死亡后,因赠与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使当事人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预期目的不能实现。

  • 标签: 赠与人 合同履行 死亡 产权过户登记 合同公证 管理部门
  • 简介:在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中,赠与都是重要的有名合同。由于赠与作为合同及无偿性的特点,使得各国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以优遇赠与人为基础,形成有关赠与合同分类、性质确立、权利义务分配紧密联系的制度体系。尽管立法目的一致,但在制度上却体现了多样性。明确赠与合同制度体系中的逻辑联系,明辨我国《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制度设计,以利运用。

  • 标签: 赠与合同 性质 分类 权利义务分配
  • 简介:摘要在赠与合同中,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单务性和无偿性,当赠与物或者赠与合同的履行存在瑕疵时,责任的性质以及认定就显得尤为关键。而在目前的理论界和实务界因为法条规定不明确,因此对于赠与合同的责任性质以及承担方式存在分歧。本文正是基于此,从责任的性质、内含以及归责方式等方面对赠与合同的责任承担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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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赠与是一方自愿地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交给另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法律行为。它是合同的一种,但与一般合同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无偿的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是指赠与物必须作了实际交付才生效。例如甲要送一辆自行车给乙,乙必须实际取得该自行车后,合同始告成立。如果双方只停留在赠与和受赠的意思表示一致上.而自行车并没有实际交付,合同不能视为成立,以后乙不能作为债务向甲请偿;如果自行车已实际交付了,甲也无权向乙讨还。

  • 标签: 实际交付 自行车 赠与人 实践合同 合同纠纷 队干部
  • 简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赠与合同作了较大修改和完善,其中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问题是焦点、重点和难点之一。本文在简要分析赠与合同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种类———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作了分析,并对撤销权的效力和相似撤销权等问题作了探讨。

  • 标签: 合同 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
  • 简介:穷困抗辩权又称紧急需要抗辩权、拒绝赠与之抗辩权或赠与履行之拒绝权.是赠与人自己权益保护的制度。各国立法都规定了这一制度。本文试就穷困抗辩权的理论基础、适用条件及与抗辩权相关的一些问题予以探讨.以期在实践中更好地适用这一制度。

  • 标签: 合同 穷困抗辩权 撤销权
  • 简介:赠与合同的性质到底是诺成还是实践,只是一个立法选择的问题。《合同法》选择了将赠与合同设计为诺成合同并辅之以任意撤回权的立法设计。但规定任意撤回权制度的第186条第1款与第189条在体系的逻辑性上存在一系列不协调性,容易导致违反了第189条的赠与人通过第186条第1款的任意撤回权来规避责任的承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当课以行使任意撤回权的赠与人以赔偿责任。行使任意撤回权的赠与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因故意、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物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两种不同的责任还使得前面讨论的两个条款之间的协调性陷入一片泥沼之中。所以,本文采用立法论和解释论两种途径对这一矛盾提出了解决之道。

  • 标签: 诺成合同 任意撤回权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 简介: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赠与条款在实践中容易引起纠纷.在处理解决此类纠纷时.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商品房销售合同赠与条款的法律性质。本文认为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赠与条款不是附负担的赠与或附条件的赠与.也不是可以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外独立成立的赠与行为.它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而是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一项销售方的义务条款.应适用我国“合同法”中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不能适用赠与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

  • 标签: 商品房 销售合同 赠与 法律性质
  • 简介: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与女友2010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以要结婚为由要求高某给自己买东西、汇款。后高某联系不到女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女方因骗取高某65000元诈骗事实予以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一审中,高某认为对方以欺诈形式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赠与合同,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并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其赠与物品及现金。一审判决撤销高某对女方的现金10万余元及物品赠与,女方给予高某财产折价款40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 标签: 判决撤销 诈骗 情侣 中级法院 财物 合同纠纷案件
  • 简介:王先生与张女士原系夫妻关系。2000年4月,王先生与张女士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林林由王先生负责抚育,自2000年7月1日起,张女士每年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林林独立生活时止。

  • 标签: 离婚协议 权益保护 赠与人 特性 应当 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