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从1986年新加坡举办了首届亚洲大专辩论赛以来.特别是1990年首届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时复旦大学勇夺桂冠、扬名狮城后,辩论赛迅速风靡全国,特别是在大中专学校掀起了历久不衰、一浪高过一浪的辩论赛热潮.究其原因,我们认为除了是因为文化的魅力、汉语的魅力.以及刚出现时形式新颖的新加坡辩论模式的竞技性和观赏性,更重要的是因为辩论作为一种特殊的会话方式,常常打破一般的会话原则,产生出乎意料,充满机趣的会话含意,成为语言交际的较高级形式,这才是吸引众多辩论爱好者的真正原因.由于新加坡辩论模式的程序发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背诵已准备好的稿子,或充其量是一种针对对方的演讲、相比较而言,尽管自由辩论也是有“背”而来,
简介:在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应当遵循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正当程序原则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于《行政诉讼法》缺乏明确的意图,其正当性面临质疑。文章以田永案件、刘燕文案件和张成银案件为素材,以模拟法庭辩论的形式,以价值衡量为基本视角,讨论了正当程序原则在中国司法判决中适用的正当性。法官在判决时,应当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即没有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利益受损害的程度,和给予正当程序保护行政成本的增加。同时,法官还要考虑更加普遍的法律价值,包括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对行政过程可接受性的提升和对良好行政的促进,以及法院事后判决中回溯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对法律可预测性的损害。在中国的特定情境下,法院还要考虑司法自身的权威和法官的普遍素质,以及允许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可能带来的法律统一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