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计划的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的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的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的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的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的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的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的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的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协商和谈判权的视角。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对于能源的供应需求不断增大,同时化石燃料大量的开发和使用,使得能源日益枯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在这种环境背景下,如何开发新型能源替换传统化石能源,加强新能源的应用,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在车用燃料方面对于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较高,只有积极寻找、开发高效、清洁、安全的替代产品,才能维护我国的能源安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氢能源是一种高效、安全的清洁能源,适用于传统内燃机、燃料电池等多种应用环境。笔者即从燃料重整制氢入手,就其研究现状和未来展望,发表几点看法,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简介:破产重整是问题企业恢复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践中,银行作为“僵尸企业”破产重整中最大的债权人,其债权保护面临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重整计划批准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正当程序、强制批准情况下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设计不利于银行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在具体重整方法中,银行债转股方式面临法律适用上的障碍。在“僵尸企业”市场处置过程中,银行债权实现法律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其一,通过建立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前的正当程序,给予银行债权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其二,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后的异议机制,来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有效救济;其三,通过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与普通企业等不同主体间“债转股”方式的分析,结合《商业银行法》、《破产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法律,提出银行与“僵尸企业”间债转股的具体内容,推进银行债权以市场化处置的方式实现。
简介:目的:评估药物重整基础上的出院带药教育的作用。方法:对入住北京医院心内科病房的患者进行筛选并随机分组,仅对对照组患者提供出院带药教育资料,对试验组患者入院和出院进行药物重整服务,出院时在提供出院用药教育资料的基础对用药差异(包括有意差异和未修改的无意差异)和高风险药物进行面对面交流教育。患者出院后3个月进行对患者的再住院率、ADE、用药依从性、知识问卷评分进行随访调研。结果:两组间患者临床特征无显著差异。试验组入院药物重整发现医嘱差异351个,出院发现86个。知识问卷评分、依从性评分、患者报告的药品不良事件/用药错误次数(ADE/ME)试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再住院两组无显著差异。结论:药师在药物重整基础上的进行患者出院带药教育,可以显著提高患者用药知识素养,同时降低院内外用药错误,增加患者院外的用药依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