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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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整的三个阶段中,重整期间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具代表性。重整程序动摇了公司的控制权配置基础,调整了公司的治理目标,资源的稀缺性也使得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更为复杂,使得重整期间公司治理结构与非重整公司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债权人成为控制权人,债权人会议取代股东(大)会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重整人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重整监督机构则有多种模式;法院广泛介入公司治理;原公司机关继续运行,但其职权及行为方式受到限制。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疏漏,需要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