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而著称于世。在人类精神文明的创造发展上,我们的祖先曾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中国古代的礼,即以礼经(《周礼》、《仪礼》、《礼记》)为主的礼,是指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各种社会政治制度、社会道德行为的规范和各种礼节仪式,它几乎囊括了所有社会领域,凡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等一切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规章制度,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人们在生活中一切行为所应遵守的礼节仪式,都属于礼的范畴。因此,中国古代的礼,在中国社会政治、民族精神和伦理道德中,有着极为重大而独特的文化意义。
简介:韦伯对儒家合理性的判断是含糊的。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有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儒家文化有认知合理化潜力,但他没有考察儒家文化的伦理合理化。分析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概念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即经验普遍准则的确立或知识论证之主题和主客体关系之预设。不同社会学合理性其预设和知识性质不一样。既有主客对立和客观知识的对客观世界认知取向的工具合理性,也有主客对立和外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伦理取向的形式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还有主客统一和内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伦理取向的交往合理性。儒家文化是伦理文化;天人合一是其预设;重内在主观知识,轻外在客观知识是其特点。伦理文化缺少主客对立,无法建立客观知识和外在规范知识,客观世界的认知合理化和社会世界的客观伦理合理化潜力低;但其建立起主观的内在规范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伦理合理化潜力。儒家文化在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都具有合理化潜力;且由于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得以实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分别在认知和伦理上合理化潜力高,但直到宗教改革赋予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潜力才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