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海仲裁案后,中菲之间积极推进各项务实合作,包括备受关注的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合作。但是南海仲裁案加剧了双方之间本身存在的关于南沙部分海域是否为争议海域的分歧,使中国在推进南沙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问题上面临更大困境。中菲政治关系的转圜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分歧,菲律宾国内对于仲裁案裁决的坚持,将对菲政府有关共同开发的态度产生很大制约。从菲律宾国内法角度来看,在菲律宾无争议海域的合作开发也受到其宪法的限制。与菲律宾进行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可考虑在推进陆海一体化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探索多种能源合作的可能,拉紧利益纽带,降低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敏感度。在油气资源开发时,必须厘清争议海域与非争议海域,在争议海域坚持共同开发立场,探索共同开发的新路径,在非争议海域可遵守菲律宾宪法和国内法要求进行合作开发。中菲双方有关合作可先从无争议海域入手,逐步建立互信,再扩展到争议海域。
简介:冷战开始后,美国对印度尼西亚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从“拉拢”到“隐蔽行动”并适度“容忍”,再到试图“迎合”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的浪潮,以期利用民族主义来防范共产主义。但是,随着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的高涨,苏加诺采取激进的路线,使得印度尼西亚与美国之间的矛盾不断地增多。美国也逐渐改变原有的政策,采取“遏制”政策。最终在“九三零事件”中,长期受到美国秘密支持的印度尼西亚军方迫使苏加诺下台。至此,美国防止印度尼西亚倒向共产主义阵营的目标基本实现。在影响美国印度尼西亚政策变化的主要因素中,美国对其自身的战略利益认知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成为美国政策变化的主导因素。
简介:'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合作进入了活跃发展的新时期。格鲁吉亚位于南高加索地区中心,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该国重视并积极参与中方'一带一路'建设,并以此为契机,为双边关系发展与各领域合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通过梳理和分析格鲁吉亚官方对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态度与反馈,以及近年来双方政治、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的积极成果,本文认为:第一,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核心的双边合作已成为两国关系发展的助推器;第二,格鲁吉亚国内政治、经济、周边外交政策是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在南高加索地区推进的重要因素;第三,格鲁吉亚的发展潜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务实的内外政策,都有利于'一带一路'倡议在该国的推进。中国企业应立足当地需求并发掘潜力,利用当前中格双方的政策和环境优势,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在当地的发展。
简介:自2011年以来,中东局势的剧变特别是“伊斯兰国”的兴起,吸引了数万名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奔赴伊拉克和叙利亚参与战事.随着“伊斯兰国”日渐溃败,此波规模空前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转移和回流,将对国际安全造成深远的影响.仅从这些人员个体性的角度,难以全面评估此类安全威胁.应在“伊斯兰国”全球战略布局、本土恐怖组织结合当地议题的发展与重组以及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活动网络的联结等三个层面对其进行研究.在这三个层面的表现中,俄罗斯和中亚地区面临着日趋严峻的安全风险.一是两地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规模庞大,而且大多成为“伊斯兰国”及其部分分支的主力,并在世界各地多次发动恐怖袭击;二是组织性较强,“伊斯兰国”的效忠组织及分支将成为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回流及恐怖活动的重要载体,特别是“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三是他们的转移和回流,不仅推动“圣战”萨拉菲主义等暴力极端主义的渗透,而且将提升俄罗斯及中亚恐怖主义的国际化水平.所以,如何增强上海合作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等的反恐能力及合作水平,施行针对回流的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的改造政策,对于维护地区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简介:英国于1713年7月13日与西班牙签订《英西和约》,迫使对方将直布罗陀割让给自己,进而得以在直布罗陀设立军事基地,并沿用至今。和约对直布罗陀割让的期限、直布罗陀与西班牙其他领土的关系、当地居民的权利、条约的生效、纠纷的解决等诸事宜作出了明确约定。通过对《英西和约》这一典型案例的梳理、分析,有助于较好了解和约中有关英国驻直布罗陀军事基地设立的背景、驻军的法律地位、基地功能的发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当地居民的权利、对其他国家的约束、条约的有效期、基地的转让、纠纷的解决等方面情况,由此可对国际条约在海外军事基地部署上的相关约定进行管窥。而研究了解国际上这些通行做法,对我稳妥、顺利地进行海外军事基地部署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简介:针对是否要依据一定标准限制岛屿主张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一问题,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谈判过程中始终存在不同意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在第121条第3款做出模糊性规定,该款不仅未明确定义岩礁,而且回避了对岩礁与岛屿进行精确划分。《公约》第121条第3款的解释是众多国际法学者关心的问题,然而国际法学者的解释并不一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实体问题裁决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解释,并据此判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群岛所有岛礁在法律上均为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的“岩礁”。仲裁庭对《公约》第121条第3款进行的解释以及对南海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均存在明显缺陷。
简介: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双重难题,泰国也不例外。泰国社会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思想领域的冲突、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根深蒂固和无处不在的腐败等等。在泰国政治中,战后初期(1945—1958年)是一个关键的转变阶段,从先前的威权宪政体制(1932—1947年)转变成此后的军事专制体制(1958—1973年)。20世纪50年代,学生在泰国国家政治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继而在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与此同时,国民议会内所有政党之间的相互争斗被视为泰国政体的一个显著弊端,它很快便成为泰国政府被贴上"不稳定"标签的最明显原因。1932年往后,泰国有10余次政变和政变图谋,而1976年10月6日,军事政变是右翼势力合乎逻辑的一次最激烈反应,而此次政变针对的是三年前学生领导的、作为宪政高潮的"十月革命"。1976年的军事政变虽然结束了此前三年混乱的开放式政治实验,但其暴烈程度实属空前,政治意义异常重大。概而言之,20世纪60和70年代的学生、政党和以军人集团为首的右翼势力都以它们各自不同的行为,肇始了当代泰国政治不幸的动荡传统。笔者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详细访谈,展现当年一位参加过学生运动以及后来的反抗活动的人士的心路历程,了解他对泰国政治和泰国社会的一些看法,借以印证、补充或加强对泰国政治和泰国社会的分析和看法。
简介:"9.11"事件后,恐怖主义成为事关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一大威胁。IS的产生既与中东地区复杂的民族、宗教矛盾相联系,也与国际反恐怖斗争的困境相联系。美国是打击IS联盟的发起者和主导者。随着摩苏尔和拉卡的逐步"解放",IS将面临着覆灭。但恐怖主义威胁并不会消失。至此,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将进入后IS时代。后IS时代,IS曾经所精心营造的"内线"与"外线"战略将全面发挥作用。但是美国并没有就后IS时代伊拉克和叙利亚根除恐怖主义威胁表明态度,也没有清晰的战略宣示。兰德公司在结合美国以往打击IS的实践基础上,系统梳理美国在打击IS时的不足,提出要根除IS的根源性问题,就要实施法制稳定战略。法制稳定战略认为要绝对消除恐怖主义是不现实的,要利用公民和组织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来实现国家安全,军事力量仅仅是一个手段,而不是全部,重点在于营造一个有利于消除恐怖主义的环境。相比于以往美国以军事打击与民主改造为主要战略实施手段的模式,该战略更具综合性与开创性。但是该战略的提出仍是以维护美国核心利益为切入点,没有充分认识到该战略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实施的潜在困难,也没有认识到美国中东利益与伊拉克、叙利亚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些不足在揭示美国打击IS战略困境的同时,也指明了其出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