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非法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是两种相互交叉但又相对独立的诉讼形式,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设置行政赔偿诉讼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两者都是因行政争议引起的,被告都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都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理和裁判;行政诉讼可以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除适用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外,在审理程序等方面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简介:在《行政复议法》的修改中,一体化地设计行政复议体制并不可行,而对行政复议特别程序的探讨有助于凝聚改革共识,并回应转型期对行政争议化解制度进行精细化设计的现实需求。面对我国行政复议特别程序的现实困局,应当充分认识这一程序在提升行政复议程序规则体系的科学性、保障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良性竞争关系等方面的功能。完善行政复议特别程序,首先须丰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进而在行政专门知识要求较高的知识产权领域、内部行政行为领域、行政效率和政策考量优先的领域开展行政复议特别程序建设,通过专门、专业、公正、高效的行政复议,逐步吸引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简介:行政补贴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目的,给私人发放财产性资助的行为。这种资助既包括积极的资助,如直接资助金钱,又包括消极的资助,如税款的减免。近几年,国家采取大量的行政补贴来解决一些经济、社会问题,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补贴的设置和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补贴发放的依据层次低;发放补贴随意性强,没有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发放的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易导致腐败;发放补贴损害第三者利益时,救济的途径不通畅;补贴绩效评估制度付诸阙如等等,本文从法律规制、公共利益的界定、国内的补贴要与《SCM》的补贴规定相协调和第三者利益受损时如何救济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完善我国行政补贴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