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责任,作为一种有效的审计质量约束机制,是遏制注册会计师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在给定相对严格的执业环境和较高法律风险的情况下,高昂的诉讼成本迫使注册会计师行为更加谨慎,他们必须通过提高审计公费来补偿其可能承受的诉讼风险。从这一角度看,法律规范不仅是预防和惩戒的制度安排,更是促使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谨慎、合理确定收费水平、维护审计质量的重要激励机制。在法律风险较低的审计市场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低估审计风险、降低审计公费为筹码承揽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迎合客户“购买审计意见”需求,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会牺牲质量换取收益。鉴于此,本文以审计责任为切入点,阐述审计质量、审计定价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简介:审计质量关系着审计事业的生存与发展。随着审计工作不断深化和审计的影响不断扩大,审计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审计质量涉及的因素很多,包括法治环境、决策和管理水平、审计技术方法、审计人员素质等。提高审计质量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审前调查、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及审计报告等一系列环节,而加强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因此,充分认识审计现场质量控制的意义,客观分析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科学制定审计现场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对于促进审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在新阶段的新发展举足轻重。加强审计现场质量控制,关键在于构建科学的审计项目现场质量控制体系,对此,笔者有以下一孔之见:
简介:高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所追求的目标,高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成果的标志和生命线。如何提高审计质量?我认为,科学的审计计划、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和周密的审前准备是实现高审计质量的前提;精确计算、严格审计、完备的审计工作记录是达到审计实施或者审计过程高质量的重要途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评价恰当、法律依据准确、定性及处理处罚适当的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文书是高审计质量的最终体现。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哪一方面出现漏洞或过失,都会影响审计质量。从另一方面来讲,要实现较高的审计质量,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高素质审计队伍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严格执法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充足的审计经费与审计质量的
简介: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质量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管理机制上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如一些审计机关对全面质量控制的认识还不全面,把审计署颁布的6号令简单理解成一种审计行为外在形式的变化,如增加审计日记、改审计意见书为审计报告等,而对审前调查、审计实施方案、审后跟踪和审计成果转化利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另外,审计执法权能制衡机制不健全,一个审计项目从制定计划、审前调查,到现场审计、审计处理处罚、审计执行,都由同一个部门“一竿子插到底”,这种“集权式”的审计业务管理模式缺少必要的内部制衡机制,容易产生以审谋私的问题。同时,审计实施现场过程控制不严,审计实施方案和具体审计实施存在“两张皮”等问题,这些都会对审计质量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