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2.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可以进行调解。贪污罪、堡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简介:湖北是创建共产党早期组织的省份之一。由于信息渠道的不同、个体思想转变的差异加之当时建党所需之秘密环境,湖北地区出现了两条颇为不同的建党路径:一条是在共产国际、俄共(布)和上海发起组的帮助下,董必武、陈潭秋、刘伯垂、包惠僧等人创建了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另一条是以恽代英为核心的湖北先进知识分子通过自身实践探索最终实现思想转变,自主成立了具有共产主义性质的组织———共存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