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电子通信数据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辅助工具的背景下,欧盟出台了《2006/24号指令》,旨在统一各成员国关于留存电子通信数据的法律规定。然而,这一指令却遭遇侵犯基本权利的指控。在C-293/12和C-594/12号案中,爱尔兰最高法院和奥地利宪法法院分别向欧盟法院提起审查该指令效力的“先予裁决”请求。欧盟法院认为,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52条第1款的规定以及欧盟法院的既有判例,任何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都应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符合更为严格的比例原则的要求,亦即,应将侵权行为限制在为追求立法目的之“严格必要性”限度内。欧盟法院认为,虽然《2006/24号指令》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打击严重犯罪的公共利益,但是其关于数据留存的具体规定过于宽泛,已经超出了“严格必要性”的限度,据此判决该指令无效。
简介:无论是《达·芬奇密码》的英文源文本还是两个中文目标文本在语言表述上都有许多模糊之处。根据这些模糊言语各自的特点和属性,本文将它们分别划归为三个大的类别,亦称三个不同的层面,即语言时空层面、文化时空层面、修辞时空层面。在语言时空层面,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语义模糊和语用模糊;在文化时空层面,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可以来自文化意义(包括由文化所指产生的意义)或文化背景(即特定言语在特定文化环境中的使用)上的模糊;在修辞时空层面,模糊语言的表现形式通常在于修辞意义(包括由诸如双关语、字谜等文字游戏所产生的意义)或修辞手段运用层面(包括文字游戏、借代等手段在不同语言中均运用)上的模糊等等。翻译中对于上述模糊话语的处理最常用的手法是以“模糊”译“模糊”,再从这一基本手法衍生出“以模糊译部分模糊”、“以轻度模糊译强度模糊”或“以强度模糊译轻度模糊”等无限多的方法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