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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涉外无单放货案件审理中,承运人往往以卸货港所在国存在特殊法律规定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依该特殊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即已完成交付义务,不应再承担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往往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存在界限模糊之处,直接影响到对“卸货港所在地法律”查明责任的归属。实质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属于根据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而“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属于承运人根据中国法中《无单放货规定》第7条加以主张的免责事由,二者法律意义并不等同。对于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应由当事人负证明责任。另外,承运人依据《无单放货》第7奈规定主张免责,应同时证明两个事项:卸货港所在地存在特殊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3局;承运的货物已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

  • 标签: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 卸货港所在地法律 外国法律 外国法查明 准据法
  • 简介:地方政府与城市房屋拆迁利益攸关,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中人”。在我国现行权力配置格局和法律制度下,法院也承担不了充当“公共利益”判断主体的重任。因此,由全国人大立法或中央政府制定行政法规,采用列举方式具体界定“公共利益”,是克服“公共利益”虚置的唯一可行方式。“公共利益”具有宽泛性、发展性、主观性、层次性,给列举式立法带来了困难,但并不构成列举式立法界定“公共利益”不可克服的障碍。“公共利益”的列举立法方式宜采用正面列举的方式。

  • 标签: 拆迁条例 修改 公共利益 列举式
  • 简介:刑法颁布之后,关于刑法分则第397条的罪名和罪过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同时,“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罪名的规定也不统一,因此有必要对此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关于罪名,本文在评析不同意见的基础之上,结合刑法中的罪数理论、法条竞合的立法方式等进行了分析,指出该条只规定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两个罪名。关于罪过,文章从刑法中的罪过理论、立法意图等方面加以分析,主张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玩忽职守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

  • 标签: 新刑法第397条 罪名 罪过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 简介:《会计法》的重大冲突之一是确立了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构建了以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的的会计责任体系,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 标签: 会计资料 会计责任 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 会计法
  • 简介:<正>倾销,因出口商品廉价销售挤进进口国市场,打击进口国相似产品生产,影响进口国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根本利益,被普遍认为是贸易价格歧视的表现,是不正当贸易竞争的行为。对此,许多国家均借助于立法手段,制订反倾销法律制度加以制止或制裁。反倾销法的原旨在于予防或抵制产品倾销,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维护贸易公平竞争和国际贸易的良好秩序。可是,由于一些国家经济长期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

  • 标签: 反倾销投诉 对外贸易 进口国 新课题 反倾销调查 终裁
  • 简介:在信息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知识经济崛起的时代,国家秘密载体由低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运行方式也出现新变化,保密工作面临着的挑战。根据对国家秘密的密级责任认定以及泄密后果的评估,作者认为保密工作应实行动态管理。保密工作不仅是基础性工作,更是一种领导行为。

  • 标签: 国家安全利益 保密法 贯彻实施
  • 简介:<正>体制改革和观念演变构成了当代中国改革、实现现代化的主旋律,法的领域也不例外。当我们着手改进现行法制建设时,法观念的变化便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然而,中国的法观念正在发生着哪些变化、对传统法观念如何评价,传统法观念于今人有何影响,怎样建构适合目前中国社会、适合现代法制需要的法观念,等等,这些问题,昨天还纠结在一起,乱麻一样地困扰着我,而读完《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心中的疑云渐渐消散,思路

  • 标签: 法观念 观念演变 波斯人 实现现代化 当代中国改革 信札
  • 简介: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概述我国1979年刑法典未规定此罪。但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民事法律保护的依据却早已有之。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第66条和第120条),但未揭示其内涵。在此之前,国务院1985年颁...

  • 标签: 商业秘密 权利人 侵犯商业秘密罪 行为人 犯罪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简介:<正>198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这两项法合的颁布,从实质上讲,意味着苏联从此结束了为保护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而进行的全国性法典编纂活动。制定并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的客观必要性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保护大气和动物对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其二,一方

  • 标签: 自然保护法 自然资源法 大气保护 保护利用 野生动物 动物群落
  • 简介: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其中增发新股和配股是最主要的方式。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存在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前期准备和资金到位后两个阶段,本文作者提出对于上市公司在前期阶段虚构利润和投资项目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应当按照相关的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后期阶段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占用募集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增设罪名予以处置。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犯罪行为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采取各种相应的对策予以遏制。

  • 标签: 上市公司 再融资 犯罪 对策
  • 简介: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清洁热源技术研发、综合应用与推广为主的专业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清洁热源技术领域,通过新技术的不断研发来实现地热能全新利用.公司长期致力于清洁热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目前拥有国家专利技术二十多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单位"、"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单位"、"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认证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地源热泵行业系统集成十强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两项,并与多个科研院所、大学及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为每个用户提供优质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和服务.

  • 标签: 四季春清洁 清洁热源 热源股份有限公司
  • 简介: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表述,如英国称为"CompanyLimitedByShares","StockCorporation",日本和韩国则称为"株式会社".而且不同的学科领域,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解也有不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力求表达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特征、法律地位以及与其他公司形态的区别,但各国法律强调的侧重点不同.

  • 标签: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形态 株式会社 地区 发展 韩国
  • 简介:随着《物权法》的颁布,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装修时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是否合法的争议在全国各地时有出现,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服务”和“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及其服务收费问题的分析和法律解读,为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出建议,以消弭纠纷。

  • 标签: 物业管理范围 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 专有 共有
  • 简介:作者在回顾跨国公司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的基础上,对现代跨国公司的定义和主要特征做出了明确界定,指出它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具有经济开发和征服力,会对本国、他国和国际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项产生很大影响,这一点是与历史上的跨国公司有所区别的。接着,作者对跨国公司的现实活动和行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揭示和相当深入的多角度分析,认为跨国公司作为财势巨大、设备精良、信息独占的巨型企业法人和集团,是按照其意志有图谋、有选择、有计划地进行活动,其行为既有端正经营和善意,走正道,合法取利,创造宏业伟绩(突出表现为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为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又会因腐败而背离正道,为恶、违法和犯罪,其恶果是超常地深广和沉重,且难发现和应付。针对跨国公司的两重性,作者建议国际社会应顷力合作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出台多种有效规则、制度和法律,乃至成立某种国际管辖机构。实施合力共治机制,既调动跨国公司的积极性,又预防和追究其违法犯罪,兴利除害,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和繁荣。

  • 标签: 跨国公司 正道经营 腐败 腐败犯罪 良策规制
  • 简介:公司解散清算且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否对出资瑕疵股东主张其债权,现行《公司法》并无明文规定,尽管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出资瑕疵股东应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对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适用制度却无涉及。文中通过对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追究出资瑕疵股东民事责任的三种具体制度的分析,指出应以侵害债权制度作为追究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制度选择,并对出资瑕疵股东的具体责任范围进行了探讨。

  • 标签: 公司清算 出资瑕疵股东 债权人保护 民事责任
  • 简介:“先刑后民”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在此之前不应当单独就其中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先刑后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刑事犯罪和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交织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大量存在,对其处理是否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存在难以协调的问题。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律无明文规定对刑事和民事交织的案件必须先审刑事部分,后审民事部分;二是有人认为先审民事部分并不会影响对刑事犯罪追究;三是法院在收取了诉讼费后,如果将案件移送给侦查机关,诉讼费也将退给当事人,一旦经侦查、审判,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案件又将进入民事审理程序,增加了讼累;四是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与懂事纠纷的联系和区别在认识上混淆不清,意见不统一;五是移送机制不健全。对此,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实践,就此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其抛砖引玉。

  • 标签: 司法实践 '先刑后民'原则 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 '刑事优先'原则
  • 简介:董事竞业禁止义务是董事的一项重要义务。董事违反该义务给其所任职公司造成实际损害时,就会产生公司对董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各国立法大多数都规定了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典型的包括德国股份公司法第88条第2款的规定、日本商法典第266条第4款的规定,以及韩国商法第399条关于董事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规定。遗憾的是,我国《公司法》第61条第1款只规定了归人权而未规定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有可能使得该董事所任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也难以充分地弥补,同时,对违反此义务的董事也不足以起到严重的“警告”作用。

  • 标签: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 损害赔偿请求权 公司治理结构 监事会制度 股东大会 诉讼时效
  • 简介:对赌协议是投资合作各方面对不确定的经营前景和不可预知的商业风险,为最大限度降低决策成本而特别设计的一套权利义务安排。对赌协议本质上属于商业主体之间达成的契约,因此对其法律效力认定的基本依据是《合同法》。投资人和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只要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依法认定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在对赌协议的具体履行过程中,投资人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通过诉诸法院以达到告知目的应为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在股权回购义务主体为多名股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作为裁判案件的基本遵循,正确认定多名股东对股权回购责任的承担方式。

  • 标签: 对赌协议 法律效力 回购通知方式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