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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为切实落实新一届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命工作,公立医院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及最新人事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实行中层干部的公开选聘制度。充分运用民主测评与现场述职答辩等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与考核,从而确保本次选拔中层干部工作的公开、公正及公平。本文对公立医院公开选聘中层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实施方式、特点、结果及选聘后工作进行阐述。

  • 标签: 医院管理 中层干部 公开选聘
  • 简介:1案情简介2006年2月2413市卫生局接群众举报,诉本市某医院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并有非法终止妊娠行为,当即派卫生监督员进入该院进行调查。经查,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为医学美容、内科、中医科。而现场检查却发现:1.该院设置有妇科室和超导治疗室(人流室);2.妇科配有医生3人(杜某、易某、张某)及护士3人;3.药房内有缩宫素注射液;4.在超导室发现门诊日志1本,登记日期自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2月24日,

  • 标签: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终止妊娠 医院 心得 缩宫素注射液 诊疗活动
  • 简介: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后勤服务业务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合同工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2006-2013年北京某综合性三甲医院社会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总结医疗机构员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

  • 标签: 医疗机构后勤社会化 劳动争议 医院管理
  • 简介:目的:了解某高校附属医院职工满意度情况,探讨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以期指导该院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工满意度。方法:以某高校附属医院1183名职工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无记名调查。使用SPSS2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运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对满意度进行比较。结果:职工满意度总得分为94.04±19.30分。各维度满意度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团队沟通协作(4.09±0.81)分、工作环境(3.86±0.97)分、认同感和归属感(3.81±0.96)分、管理措施(3.75±0.94)分、福利待遇及发展前景(3.67±0.95)分、工作和生活状态(3.35±0.72)分。年龄和医疗行业从业时间、岗位序列、用工形式不同的职工满意度不同,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年龄40岁以上且医疗行业从业时间长、医师岗位及编外职工满意度最低。结论:持续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重视职工个性化需求,依据调查结果不断完善医院规章制度,优化管理措施,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 标签: 医院职工 医院管理 满意度调查
  • 简介:(上接2017年第4期第5页)(六)重大手术、理解能力差的特殊患者和试验性医疗行为知情同意录音备查制度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学习型患者”在患者中的比例会越来越多,更为重要的是家父式的医患关系已经不能满足患者的要求了。患者强烈要求参与到临床决策中,并与医务人员分享“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和费用”这四个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只有基于专业知识分享并最终达成认知共识,才是避免纠纷的因应之道。然而,我国医疗行业这些年推行的“知情同意”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将重心放在了“同意”上,导致“签个字吧”已经成为我国目前临床上的口头禅,而且还错误地认为“知情同意”制度可以免除医院的所有责任。

  • 标签: 医院管理模式 医学服务模式 “知情同意” 转型 立法 临床决策
  • 简介:通过对我国公立医院现阶段产权法律制度的研究,分析其现在具体运行方式和缺陷,希望对我国公立医院产权法律制度的健全有所启发。

  • 标签: 公立医院 产权法律制度 法律完善
  • 简介:近期的一则报道引起了我的关注。57岁的患者在北京市同仁医院南区(亦庄分院)心外科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后,感染了一种超级细菌。经医生介绍,患者家属从医院外购买了美国生产的多粘菌素B注射液。患者用药后不久死亡。媒体报道称北京市药监局确定同仁医院使用假药,并将对院方作出行政处罚。

  • 标签: 同仁医院 患者家属 行政处罚 假药 北京市药监局 多粘菌素B
  • 简介:目的:了解目前全国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管理状况,为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随机抽取了全国22个省市,对其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结果:目前各省市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管理方式和要求不甚统一,关于整档时限、许可材料的收录和保存期限等问题各地均存在差异。结论:应加强对全国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的统一管理,从国家层面出台规范性法律文件,以统一的法律规范为原则和依据,对全国卫生行政许可档案实行统一的管理和考核。

  • 标签: 卫生行政许可 档案管理 统一规范
  • 简介:服务提供者于服务过程中,使用了缺陷产品或设备,而服务提供者又并非该产品或设备的生产者,从而造成服务利用者受损害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事宜不在欧共体产品责任指令涵盖范围之内。但产品责任指令不妨碍各成员国制定规则,令服务提供者就此等损害,纵无过错,亦负赔偿责任,前提是保留受害人及服务提供者依照指令设定的要件追究生产者责任的权利。

  • 标签: 产品责任指令 缺陷 供货者 服务提供者 医疗机构
  • 简介:患者之间互相发生伤害,造成损害事实,追加医院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是精神专科医院最常见的医疗纠纷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做了专门规定:“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在《侵权行为法》和《精神卫生法》制定之前,为更好地保护并平衡医患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和谐医院的建设,结合地方《精神卫生条例》和现有相关法律规定,本文认为对此类纠纷医院进行赔偿的根据在于赔偿所针对的损害属于医疗损害的范畴,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应当根据诉讼时效择一而定,在赔偿范围的限制中,过失相抵制度的适用不可一概而论,应根据精神病人的不同情况进一步论证。

  • 标签: 精神专科医院 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 民法通则 侵权行为法 医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