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川人社办发[2016]51号)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岩、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简介: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
简介:“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和省内外发展环境条件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简介:劳动保障监察培训由资格培训、岗位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师资培训、辅助业务培训,以及新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组成。参加劳动保障监察资格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授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资格,不得从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
简介:(川人社办发[2016]38号)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职能、深化便民服务的创新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丰富和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重要措施,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
简介: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我省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其评定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以下称省直八部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在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