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视为“中国萨班斯法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明确要求我国主板上市公司从2012年起全面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并要求外部独立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全面鉴证并公开出具审计报告。基于此,本文以我国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强制内部控制是否切实提高了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研究发现,外部审计师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并没有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重述行为,企业披露信息的可靠性没有明显地提升;进一步以我国市场特有的“双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发现聘用两个事务所分别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确实会降低财务重述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本文对研究我国内部控制政策的实施效果、后续政策改进以及提升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简介:基于因子分析法,分离出反映公司真实经营业绩的盈利质量因子,以2003-2011年219家彻底民营化公司为样本,重新检验民营化绩效问题。当以盈利水平和盈利增长因子(覆盖了以往大部分研究中采用的财务指标)来衡量绩效时,以往的研究结论仍得到重现:民营化改善了公司业绩,国有股对公司绩效起着负面影响。然而,这些指标极易受公司利润操纵的影响,如果公司在民营化前进行了向下的盈余管理,那么民营化后这些业绩指标的反弹可能是前期盈余管理释放的结果,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司真实经营业绩的改善。在利用较为可靠的盈利质量因子作为绩效替代变量分析时发现:民营化后公司的盈利质量并没有提高,反而显著下降,尤其是地方政府控制的或者位于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后盈利质量下降更明显;国有股的作用也并非都是消极的,在竞争程度较低的受保护行业,国家持股对盈利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