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第一句话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类型”不同于“类别”,既然已经明确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的类型,那么这就意味着职业教育是一种不可替代的教育,它强调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育人途径和方式所独具的体系、内容、方法、特色与目标,具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也一定有着其独特的与普通教育不同的特性与特征。鉴于此,文章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对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及其与普通教育“双轨制”“双通制”体系构建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经过多地的试点,教师轮岗制已成为均衡教育资源、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之举。近期,陕西、江西、上海等多省市也出台相应政策,在区域内力推教师轮岗制。然而,教师轮岗制虽好,但教师身份在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众多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障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常态化、制度化。首先,什么样的教师需要轮岗?根据文件要求,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而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但事实是,真正交流轮岗的教师其实并未达到相关要求。一者,从一校到另一校,教师需要做多方面的调整,部分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为避免麻烦,想方设法不去参加教师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