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本前提。一、新常态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高度概括“NewNormal”一词曾在2002年的国际媒体上出现过,当时主要是指美国的新常态,即美国无就业增长的经济复苏和恐怖主义离日常生活越来越近。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需求总体收缩,国际上以埃里安为代表的学者将这种全球经济增长的长期低迷,称为全球经济新常态。与国际上相比,习近平总书记用“新常态”来概括我国当前的新阶段,是在全面调查、客观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结构性变化做出的科学判断。其内涵更为丰富,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更具针对性,更有话语权。
简介:美国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的制度,羁押必须由法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美国,审前服务机构客观地收集被告人的背景信息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使得法庭的裁决更加准确、合理;保释听证程序的当事人主义提高了程序的对抗性、参与性、合意性;对被释放人员的高强度监管确保了被告人严格遵守保释义务,提升了非羁押措施的适用效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审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建立符合本国司法实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二是建立类似美国审前服务机构的组织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调查,对释放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三是强化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确保其及时到案并遵守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