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对职业运动员劳动者身份的争议,实际是俱乐部留人体制与我国《劳动法》存在冲突,并缺乏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所致。在"资强劳弱"的思维模式下,我国判断劳动关系采用的从属性理论仅包含"是否"一重,只存在不保护和全保护2种选择,并不考虑劳资双方实际力量的对比。然而,从属性并不是僵化的判断标准,而是一直在随着社会变化而发展。既要实现扩大劳动保护范围又要避免不公平,就必须对劳资双方实际力量的变化给予回应,德国法上"类雇员"只享受有限劳动法保护等制度安排正是基于劳资利益均衡的考虑。优秀职业运动员的不可替代性降低了其人格依附的必要性,可能出现只存在经济从属性而无人格从属性等情况。当一个俱乐部想从其他俱乐部获得优秀职业运动员时,实际就是想获得这种不可替代性,并占有其他俱乐部的前期投入。我国劳动法对职业竞技体育中劳资双方的力量变化和诉求缺乏回应,导致利益安排失衡,劳资谈判体系的孱弱、资本的介入和强势的行政机构则进一步加剧了冲突。应当将《劳动法》与《体育法》相结合,构建包含"是否"和"强弱"相结合的从属性理论双重判定模式,以保证体育市场的公正性,实现人才的有序流动和劳资共赢。
简介:摘要由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越来越多的火力发电厂对凝结水泵(简称凝泵)进行了变频改造,将原来定速运行的凝泵改造成变速运行的凝泵,这一改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凝泵的耗电量,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果。原凝结水系统是按凝泵定速运行设计的,凝泵改成变速运行后,其运行特性改变较大,整个系统的参数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给凝结水系统带来很大影响。改造后的变频凝泵如何适应凝结水用户的需要,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整个系统的控制,均需要在改造后的调试与运行中逐一确定。本文以某发电厂200MW机组凝泵变频改造后运行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并指出了进一步提高凝泵变频改造后节能潜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