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首次专门就金融构破产作出了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对此,在形式上赋予了金融监管机构提请金融机构破产权力,同时给予国务院制定相关破产条例细则的权利。故笔者尝试在金融机构的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的衔接以及迎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上进行具体确定。
简介:在当今全球化潮流中,国家仍然、并且将继续是世界政治或全球体系的主要角色。国家在同侵蚀其权势和权威的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跨国行为体的关系中,总的来说仍占据显著上风。所以如此,是因为国家仍在国内、国际和全球生活的组织方面发挥非常重大、甚至首屈一指的积极作用。国家及其主权一般仍是为在其疆域内实现和维护人的安全和福利、造就或促成社会公正、表征和保持人首要的社会群体认同所必需;主权国家与其国际体系可以大体维持国际安全,并且进至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与进步。当代技术力量、特别是信息技术力量在不少方面削弱了国家对其境内社会的控制,但与此同时国家完全可以、事实上也在利用这同一类技术加强自己,维持甚至增进其控制。当代世界存在三大类在有效权能和全球化适应能力方面不同的国家。总之,对全球化潮流中国家作用的削弱和加强必须有双重性的观察,形成辩证法所要求的精致理解。尤其需要抵御在西方(乃至一定程度上世界范围)相当流行的国家衰落、过时甚至有害论,为此必须认识其意识形态性质和思想方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