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被告人赵金荣,男,53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行长,1993年6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徐志国,男,47岁,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衡水中心支行副行长,1993年6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赵永强,男,30岁,原系河北省衡水师范专科学校英语教员,1993年7月27日被逮捕。
简介:【裁判摘要】合同效力是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评价,依法成立的合同,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定的成立条件。
简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属民事诉讼中类型较为新颖的诉讼,文中所述案例即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由于类型新颖,从立案受理到实体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本文试图从以下方面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一是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与“财产不足清偿”的认定,二是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与申请再审的冲突与处理,三是裁判文书确定的抵押权数额及其对抗效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希望可以对今后的类似案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局外人还是参与者:区分国家干预市场时的双重身份──兼论经济法的统一
赵金荣、徐志国、赵永强、刘淑红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裁判文书确定的抵押权数额在执行分配中的对抗效力——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何伟、上海泰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