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催收非法债务罪中对非法债务和非法催收行为的认定是准确适用本罪的关键性因素,且两者同等重要。本罪的出现不仅仅只是为了将对非法债务的催收行为从寻衅滋事罪中摘出来,同时也应当排除该罪对催收合法债务行为的规制,且寻衅滋事罪的主观目要求是区分两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应当以集体法益保护为指导,注重对行为“情节严重”的考察,并排除被害人行为参与的责任,从手段的严重性程度把握本罪与其他罪名之间的关系。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的样态不断多元。对赌协议作为近年来新兴的投资方式,引发了理论与实务界广泛的关注。无论在其法律规范还是会计处理方面,对赌协议一直都有不小的争议。本文通过整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和会计实务中与对赌协议相关的法律规范与会计处理准则,探讨对赌协议的法律规范和会计处理的新进展。
简介:80年代初,根据供给学派的理论,英国政府几乎所有的改革都实行了市场化。许多公共设施如水、电、气、通讯等被拍卖给私有部门,并由政府制定必要的规则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然而对于教育、卫生以及其它社会服务部门,完全的市场化是不适宜的。因而准市场的概念被引入这些领域。英国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的改革采取两种策略,一是削减高教经费,迫使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通过与外界相联系来寻求其它资金来源,从而形成一种市场机制;二是采取准市场的措施,由国家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向大学与多科技术学院购买服务。英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这些策略是在改革过程中逐渐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