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执行中的投资者保护效果是当前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以债权人诉讼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影响。关联交易的过度采用,不但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针对企业较频繁的关联交易行为,债权人可能会利用司法途径等手段寻求对上市公司的积极治理。在债权人起诉上市公司后,关联交易受到很强的抑制,特别是异常关联交易行为大幅减少。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在法治环境较好的地区,债权人诉讼的治理效果更明显。本文对于从微观角度理解法律的债权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法律在当前法治化建设中实践效果的重要检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决策。
简介:摘要院随着企业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建立专利壁垒来保证自身的持续竞争力与市场地位。“专利丛林”的现象导致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的开发举步维艰。为了节省成本,科技企业之间相互的专利侵权现象时有发生。面对相互的专利侵权现象,有的企业运用专利诉讼的手段与对方发起“专利大战”以维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也有的企业通过专利的交叉许可协议,与对方建立长期的专利合作关系。本文通过构建博弈模型,研究了企业进行专利诉讼以及交叉许可的选择决策的机理。
简介:市场经济下商品生产,流通频繁,兼之消费者自我保护法律意识增强,产品质量纠纷因而增多。产品质量纠纷不可避免要涉及到产品的生产者,然而确定产品生产者在产品质量纠纷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至关重要,将产品生产者列为被告还是第三人?如将对之无诉权的产品生产者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则不只是本案败诉或承担不利后果的问题,更将引来其他麻烦,甚至会被产品生产者以非法使其受诉而提起损害赔偿。在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0辑当中就收录了一案,原告以被告不实诉讼而提起损害赔偿。姚正祥与姚正浩相互扭打,姚正祥受伤,后姚正祥以姚正浩及姚正浩的女婿杨梅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认定杨梅没有参与姚正浩与姚正祥的扭打,杨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杨梅则向法院起诉,告姚正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使其受诉造成误工损失360元、车费24元,要求姚正祥赔偿,法院保护了杨梅的请求。①这说明法院是确认非法使他人受诉为侵权行为。
简介:案例一:暗渡陈仓--工业用地擅建别墅2002年8月,江苏省某市计划发展局批复同意该市宝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新建综合业务用房900平方米及附属用房120平方米.同年9月,市建设局向宝马公司颁发了.2003年1月,市国土资源局与该公司签订了,约定出让土地面积为564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2003年7月,市计划发展局再次批复同意宝马公司新建综合楼2800平方米,生产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其后,该公司未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相关土地变更手续,以建"职工之家"、"职工宿舍"名义,新建了连体别墅式二层住宅楼两幢,共占地1421.7平方米.因群众举报,该市国土局于2003年11月立案查处,并于2004年5月举行了听证会.2004年6月,国土局对宝马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交还非法改变用途的1421.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处罚款14217元.宝马公司以市国土局的行政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系滥用行政职权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书.某市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该市国土资源局对宝马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