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立法法》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政府.这对于各地方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平衡固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通过对宪法文本的观察和解释,发现宪法构建的地方立法体制是另一番格局.地方立法形式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决议,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限定在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决议的制定主体则包括各级地方人大,没有授予地方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并原则规定了地方立法的监督体制.故立法者有必要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基础上,重构地方立法体制.
简介:铿锵誓言,是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是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10月23日,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大会堂国徽高悬、红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外庄重、严肃。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省人民政府省长易炼红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