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主要内容的单行法律,实现了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的系统化和现代化,在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该法对于研究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的修改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对司法实务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相关具体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着重探讨该法的实施对中国涉外船舶物权、船舶碰撞以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三大领域法律适用原则的影响。
简介:国外保险公司和保险(金融)集团的破产案例提醒我们要注意国内保险集团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偿付危机和破产风险。以保险为主业的保险集团的破产风险来自于主要子公司,即专业保险公司的破产,主要包括由巨额索赔、定价过低、再保险、投资风险、业务过度发展、准备金不足、拓展新市场、保险欺诈、管理不善等九方面原因造成的破产。子公司的偿付危机和破产风险将通过品牌、内部交易和交叉投资三个途径传递给整个集团,可能给集团内有关成员公司和整个集团的声誉和偿付能力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引致整个保险集团的破产,并通过“溢出效应”给整个行业造成巨大的破坏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保险集团的危机应对机制,包括设立子公司作为综合经营的载体、建立集团内完善的破产风险监控系统、建立集团内部的救助基金、集团成员分别上市和建立偿付危机应急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