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海峡两岸目前实行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也各有其法律体系。以商标法而言,我国大陆在1950年公布《商标注册条例》,后修订为《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8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后又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与之相配套,1983年3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另外还有《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与《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与上述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等,一同构成我国大陆的商标法律体系。台湾商标
简介:摘 要 台湾海峡固定通道建成之前,适时利用滚装轮渡实现两岸铁路运输系统的互联互通,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意义重大。在已有的台湾海峡滚装轮渡码头选址相关论证基础上,进一步对大陆侧铁路滚装轮渡站与后方通道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轮渡站的主要技术标准,分析比选轮渡站的站型、场站平面布置、换装场设置等,提出各选址轮渡站的设计方案,梳理各港区轮渡站的接轨点和铁路后方通道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