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后疫情时代,高校自杀预防和干预工作面临巨大挑战。本文结合多年工作实践认为,高校自杀预防和干预工作取得实效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将自杀预防和干预有机融入到三全育人体系中,这是长久之计;做到全员协同、联动工作,这是有力保障;建立家校结盟、良好合作,这是有效支持;实现全程陪伴、用心呵护,这是重要基础。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住院患者自杀意念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方法使用贝克抑郁量表、自杀意念测量条目、心理扭力量表、家庭关怀度指数问卷、社会支持评定量表,采用便利抽样对373名住院患者进行测评。结果调查对象中7%(26人)具有自杀意念。根据有无自杀意念分为病例组与对照组,通过对两组患者进行一般情况及各量表的单因素分析发现,两组在性别、文化程度、月收入、是否吸烟、是否饮酒、有无疾病史、是否并存疾病等方面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年龄、单身、使用激素具有统计学意义;心理扭力量表中,期望扭力分量表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抑郁情绪分数无统计学差异;在社会支持角度上来看,病例组的3个维度分数均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自杀意念和社会支持程度、家庭功能状态之间呈负相关,两组之间有统计学差异(P=0.005)。家庭功能等级和婚姻状况与自杀意念存在关联。结论护理人员应当重视对患者自杀意念及其相关因素的评估,建立自杀预警系统,对住院患者经过相关条目的评测,筛选出具有自杀风险的高危患者,积极实施早期心理干预、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等措施,以减少住院患者自杀现象的发生。
简介:摘要大学生自杀率明显高于同龄人,且有上升趋势。大学生自杀行为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家庭影响、情感挫折、学习就业压力、人际关系问题等是自杀的直接因素,而个人缺乏自信心、承受挫折能力差、缺乏有效解决问题能力等是导致自杀的决定因素。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本人应各尽其职,减少大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是减少或防止大学生自杀行为发生的基础。
简介:对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自杀死亡的案件,能否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存在全面肯定说、全面否定说、重要原因说、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导致对同类案件要么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要么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存在将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和实质数罪混为一谈等问题.一方面,应当肯定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肯定因果关系并不表明对行为人必须以“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论处.因为在非法拘禁这类封闭的作案环境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有义务防止被害人自杀或他杀事件的发生,未履行这种保护义务的,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视罪过不同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与非法拘禁罪(基本犯)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