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摘要】食宿在单位的职工在单位宿舍楼浴室洗澡时遇害.其工作状态和生活状态的界限相对模糊。在此情形下,对于工伤认定的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判断主要应考虑因果关系要件.即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理解为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而遭受暴力伤害.如职工系因个人恩怨而受到暴力伤害。即使发生于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亦不属于此种情形。“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约定俗成的做法.职工为完成工作所作的准备或后续事务。职工工作若无洗澡这一必要环节.亦无相关规定将洗澡作为其工作完成后的后续性事务.则洗澡不属于“收尾性工作”。
简介:<正>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几年来代表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职权。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由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简介:《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是,对于不属于公共利益,却涉及到群体的相关财产权处置时,政府在不能动用征收、征用手段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置?《物权法》没有规定,这成为贯彻“物权法》过程中一个新课题。如旧区改造或动拆迁项目中,产权界定是属于个人产权,但是这些众多的个人产权实际上是相互关联的。个人对自己所属财产权处分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相关利益群体中其他人的权益。本文以上海首个老公房综合改造项目为案例,对该项工程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在非公共利益性质的“旧区改造”中,政府应该如何定位以及对这类涉及群体利益的个人财产权处置,应该设计怎样的自决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对这种自决制度的设计进行了论述。